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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证明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审改办发〔2022〕1号)和《关于推行第二批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告知承诺制的通知》(京审改办函〔2023〕3号)要求,我局制定了《外资研发总部认定申请材料<母公司注册登记文件>告知承诺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北京市商务局2023年11月2日
主办:北京市商务局
承办:北京市商务局综合事务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19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118号
京ICP备20001671号-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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