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商务综字〔2016〕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北京市“十三五”时期物流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6月13日
北京市“十三五”时期物流业发展规划
目 录
序 言
第一章 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
一、“十二五”时期物流业发展回顾
二、“十三五”时期物流业发展面临形势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发展目标
第三章 功能定位和功能布局
一、功能定位
二、功能布局
第四章 主要任务
一、夯实城市物流运行基础,着力加强民生服务保障
二、完善专业物流体系,着力支撑高精尖经济结构
三、推动区域物流一体化,着力形成协调发展新格局
四、推进物流创新发展,着力提高服务质量与效率
五、加速物流业转型升级,着力推动绿色集约发展
六、延伸强化国际物流功能,着力服务首都对外开放
第五章 重点工程
一、城乡物流配送网络优化工程
二、城市冷链配送提升工程
三、环京津1小时鲜活农产品物流圈建设工程
四、“互联网+”物流创新工程
五、物流标准化推广工程
六、电动物流车应用工程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推进工作机制与制度创新
二、建设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促进物流行业规范安全管理
四、落实城市物流节点网络布局
五、加大重点项目的政策支持
六、加强物流专业人才引进培养
七、落实规划监督考评
附件一:拟建项目
附件二:规划环境影响说明
一、环境影响分析依据
二、环境质量现状
三、规划环境影响分析及减缓措施
四、规划环评结论
序 言
物流业是融合运输、仓储、信息等产业的复合型现代服务业,属于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随着流通体系变革,共享、融合、开放成为时代发展趋势。新形势下,提高物流业发展水平,既是建立商贸流通大市场的现实需求,也是降低社会综合成本的有效措施、落实“互联网+”战略的重要抓手和提升“引进来”、“走出去”竞争力的具体体现。
“十二五”期间,北京市物流业实现平稳较快发展。“十三五”时期,北京市物流业将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目标,紧抓“京津冀协同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发展机遇,坚持“服务为先、有序疏解、创新驱动、绿色低碳”的发展思路,更好地服务和推动首都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为此,依据《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国发〔2014〕42号)、《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意见》、《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等,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实施期限为2016年—2020年。
第一章 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
一、“十二五”时期物流业发展回顾
(一)总体规模稳步增长
北京市社会物流总额和物流业务收入呈逐年上升趋势。2014年,全市社会物流总额达7.6万亿元,较2010年的5万亿元增长了50.6%,年均增幅10.8%;物流业务收入达到2482.5亿元,较2010年的1681.1亿元增长了47.2%,年均增幅10.2%。物流业发展稳中有进,规模稳步增长,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支撑作用。
北京市物流效率、集约化程度不断提高,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持续下降,2014年为15.1%,低于全国同期16.6%的水平。
(二)专业化水平显著提升
2015年,北京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0338亿元,年均增长10.3%,消费需求快速增长推动了城市物流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各类消费品的物流配送体系进一步健全,商业连锁统一配送率持续提高。涉及民生的冷链物流体系和设施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全市冷库总容量近100万吨,较“十二五”初期增长了30%左右。
电子商务类快递业务发展迅猛。2015年,全市快递服务企业业务量累计达到14.1亿件,满足“最后一公里”物流需求的快递服务不断完善,建成社区及高校共同配送网点260余个。
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不断加强。“北京物流金融平台”、“跨境物流电子商务平台”加快建设。“京津冀区域物流公共平台”服务近5万企业会员,日均信息发布量达100万条,日均交易信息量近30万单,线下日均货运量近200万吨。
物流发展模式创新步伐加快。电子、医药、制造业企业与第三方物流企业合作,实现联动发展。积极推进农产品物流模式创新,引入第三方物流和共同配送模式,创建并推动农产品直采直供联盟发展。物流技术支撑体系逐步完善,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可视化、快速分拣等新兴技术在行业企业推广应用,物流信息化、自动化、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食品冷链可视化系统得到示范应用,医药流通全过程可视化监控和追溯体系得到完善。绿色物流创新及应用加快。
(三)城市物流网络更趋完善
“三环、五带、多中心”的物流空间格局不断优化,形成了以物流基地、物流中心为载体,专业物流为特色的多层次节点布局。
四大物流基地建设加快,各物流基地充分利用自身特色和区位条件,吸引差异化的物流企业集聚。加强以航空货运枢纽型为特征的空港物流功能,加快推动马驹桥、马坊物流基地海陆联运体系建设,提升京南物流基地公铁联运的服务功能。
以服务城乡建设和市民生活需求为物流发展重点,稳步推进城市共同配送网络建设,积极开展城市物流末端配送试点工程,实现了物流配送服务的“广覆盖”。沿西南、东南、东北、西北方向在五环路附近重点建设物流中心,在五环路、六环路周边新建和改造功能完善、规模化的物流中心,形成多个“组团式”的专业物流设施空间布局。
依托公路、铁路、航空互为补充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形成了与交通线网有效衔接的物流网络。完善了城际间干线运输重要物流节点的建设,包括铁路中心站点、公路联运物流中心和公路物流中心,基本构筑了多种运输方式衔接顺畅的“立体化”物流体系。
(四)开放型物流体系逐步形成
以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口岸管理为突破口,推动开放型物流体系建设。形成了以首都机场空港口岸为核心,北京西站铁路口岸、朝阳口岸、丰台口岸、平谷口岸为重要补充的口岸体系。平谷马坊物流基地一期1.3平方公里基本建设完成,平谷口岸投入运营。加快推动通州马驹桥多功能用地开发建设和朝阳口岸向通州马驹桥外移。丰台货运口岸铁路专用线接入全国铁路网,实现运输路网贯通,正式恢复整车货物国际联运到发业务和集装箱国际联运功能。
国际物流发展的相关政策功能区建设加快推进,形成北有天竺、南有亦庄的政策功能区分布格局。加快天竺综合保税区国际航空中心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与首都机场实现区港一体。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检验检疫局入驻亦庄保税物流中心(B型),实现了一站式通关服务。
(五)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研究编制城市副中心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制定《关于落实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编制完成《物流蓝皮书》。积极开展物流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相关工作,实施促进物流业发展的鼓励政策。扩大中关村现代服务业试点政策范围,重点支持电子商务和现代物流领域技术创新和商务模式创新及应用。
以标准化托盘为切入,在连锁超市、第三方物流、生产企业等供应链不同环节选择试点企业和试点项目,逐步实现标准化托盘在上下游循环使用,并带动相关设施设备的标准化改造。29家试点企业完成带托盘运输超过100万板次,新增交接货免验收企业(门店)400余个,平均免验收货运量占比达到28%,货物装卸效率、交接效率平均提高了2倍以上。
尽管北京市物流业在“十二五”时期取得了较大发展,但在发展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城市物流的服务功能与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要求还有差距,物流网络布局仍需进一步优化;冷链物流、农产品物流等专业物流体系还不够健全;物流信息化、标准化水平相对较低,服务管理不够规范,服务质量和效率有待提升;国际物流和国内市场的衔接还需加强。
二、“十三五”时期物流业发展面临形势
(一)发展机遇
北京“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的城市战略定位和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战略目标,指明了新的历史条件下首都工作方向。这就要求北京物流业以保障民生需求和城市运转为根本出发点,着眼于提高城乡居民消费品质和提升产业竞争力,推动业态创新,加快专业化体系建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高示范引领能力。
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为北京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注入了强大动力,有利于提升北京在全球资源配置中的地位和作用,加快建设以首都为核心的世界级城市群,打造中国经济发展新的支撑带。这将为北京物流发展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为三地物流网络联动布局创造条件。
“一带一路”建设是统筹内外、兼顾现实与未来、全面布局新一轮对外开放的重大战略,可为北京市扩大对外开放、发展国际物流提供广阔空间。“十三五”时期,北京市将积极吸引国际组织总部落户,承办一批重大国际活动和体育赛事;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推进加工贸易企业向全球贸易价值链高端延伸。这些举措将显著增强环渤海地区和北方腹地对保税物流、国际物流以及进出口报关、货运代理等相关物流服务的需求。
(二)面临挑战
“十三五”时期,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是北京市的一项重要任务,其中涉及一般低端物流业态及配套物流设施的疏解转移,相关物流需求会相应收缩和下降。同时,作为特大型城市,由于受到空间资源、交通承载、能源环境的现实制约,客观上要求物流业调整发展战略,优化产业结构,创新商业模式,加强区域联动,实现集约式发展。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目标为主线,响应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的要求,紧抓“京津冀协同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的重大机遇,坚持“服务为先、有序疏解、创新驱动、绿色低碳”的发展思路,围绕“完善一个网络、聚焦六大任务、实施六项工程”,以提升城乡居民生活服务水平、夯实城市运行保障为立足点,将发展现代物流作为提升首都服务业品质、支撑产业新体系和助力消费拉动经济的重要着力点,更加注重运行效率的提高、服务品质的改善、业态模式的创新和保障能力的增强,更加注重区域协同发展和社会共享融合,更好地服务和推动首都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基本原则
(一)增强服务功能,提升保障能力
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城市物流配送体系,增强保障民生消费和城市运行的能力,体现便利、规范、高效、集约的北京城市物流特点,提升物流系统服务功能和应急响应能力,着重强化物流对城市运行的保障作用。
(二)坚持创新发展,推动业态升级
发挥首都信息化水平高、科技人才资源丰富的优势,加快物流领域科技创新步伐,推广应用先进物流技术,提升高精尖产业的国内、国际竞争力。以科技创新物流服务,满足“互联网+”、国内电商与跨境电商融合等所形成的物流新需求。
(三)统筹规划布局,优化物流网络
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着力调整城市物流功能布局和空间结构,优化城市物流网络体系。以资源要素空间统筹规划为主线,完善重要物流节点、物流通道建设,优化区域物流运行组织模式。加快城市末端配送网点建设,推进城市物流升级增效,建设更加集约高效的现代物流网络体系。
(四)注重节能减排,推动绿色发展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物流体系,推进物流运行模式创新发展,加快节能环保技术推广应用。鼓励采用低能耗、低排放载运工具,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体系和物流标准化建设,提升物流的社会化与集约化水平,实现资源高效利用和城市绿色发展。
(五)强化区域协同,促进联动发展
建立京津冀物流业联动发展机制,引导三地企业加强合作,深化区域物流协作。加快北京物流业的调整和转型升级,提高城乡物流网络建设水平。严格控制增量,有序疏解存量,四环路以内区域性的物流基地调整退出。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以保障城市运行为基础,以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为核心,以服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为出发点,提升物流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加快城市物流升级和转型,推动城市物流便利化、规范化、高效化、集约化、国际化发展,构建“功能匹配、布局合理、集约高效、绿色低碳”的现代城市物流服务体系,为首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物流服务保障。
(二)预期指标
——物流系统运作效率进一步改善。“十三五”末,全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较“十二五”末降低1个百分点左右。推进非首都功能疏解,加快物流业转型和结构调整。
——物流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以城市商贸物流领域为重点,持续推动物流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快物流设施设备标准化升级改造,基本建成功能匹配、集约高效的规范化物流服务体系。“十三五”末,城市商贸流通领域标准化托盘普及率达到50%以上。
——物流服务保障能力及服务品质继续提升。“十三五”末,城市共同配送比例显著提高,规模以上连锁超市主要商品统一配送率保持在95%以上,城区物流末端配送网点覆盖率达到95%以上,郊区统一配送的连锁便利店行政村覆盖率达到70%以上。
——绿色物流发展有力推动。鼓励采用低能耗、低排放载运工具,加强物流产业链上下游联动,构建绿色循环物流体系。“十三五”末,全市电动物流车保有规模达到3000辆。
第三章 功能定位和功能布局
一、功能定位
(一)保障城市功能运转
服务北京市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目标,优化完善生活必需品配送体系,进一步夯实确保特大型城市正常运转与市民生活品质提升的物流保障。
(二)支撑高精尖经济结构
鼓励发展支撑高精尖经济结构的专业化、集约化、精益化现代物流,充分发挥标准化对结构升级和竞争力提升的引导作用。加强物流核心技术和装备研发,推动关键技术装备产业化和行业应用推广,发展支撑“新常态”下首都经济结构调整与优化升级的物流保障。
(三)服务区域协同发展
以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为目标,推进农产品生产基地与首都市场产销对接和产业协作,建设服务区域协同发展的物流保障,形成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
(四)助力首都对外开放
服务北京市“国际交往中心”定位,完善口岸物流功能,积极推动国际物流与城市物流的无缝对接与深度融合,构建助力首都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物流保障。
二、功能布局
立足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视角,围绕服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在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加快推动京津冀物流一体化、打通承接津冀企业多式联运物流通道的同时,引导物流设施优化布局调整,着力打造“物流基地+物流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网点”的城市物流节点网络,形成功能完备、分工明确、布局合理的多层次物流网络体系。
(一)物流基地
继续发挥物流基地对城市物流系统的重大基础性作用,强化物流基地对城市运行的服务保障功能。完善和提升四大物流基地配套设施建设,依托空港、内陆港、铁路枢纽、公路枢纽以及保税政策功能区等不同区位的交通优势和定位,差别化提升完善物流基地功能。重点发展基于铁路和公路的生活必需品物资供应物流、基于航空的快递物流、基于内陆口岸及空港口岸的跨境物流等服务功能,对接和保障首都城市运行发展需要。
(二)物流配送中心
发挥物流配送中心在物流系统集约高效运转中的关键环节作用,合理优化物流配送中心布局。现有的物流配送中心,属于生活必需品配送保障的,升级完善服务功能,提高规范化和集约化水平;位于城市中心城区的,有序引导向外转移;逐步调整退出城市副中心低端物流业;对于不符合首都城市定位的区域性批发市场、区域性物流配送中心,逐步向津冀地区疏解。鼓励公路、铁路货运场站提升物流配送服务功能,并在航空、铁路、公路等环京交通干线枢纽建设功能完善的新型综合化城市物流配送中心。
(三)末端配送网点
发展支撑商业活动和市民生活的末端物流,优化末端网点布局,增强城市配送服务能力。加快推动现有物流服务设施的整合利用,鼓励建设集零售、配送和便民服务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末端配送网点。在城市社区和村镇布局建设共同配送网点,鼓励商贸企业在末端配送领域开展横向合作。
第四章 主要任务
一、夯实城市物流运行基础,着力加强民生服务保障
(一)完善城乡物流保障功能
围绕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统筹布局,形成层级合理、需求匹配的物流配送网络。统筹规划物流基地、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网点等多级配送节点,推动业态调整升级,进一步提高物流节点保障城市运行和服务民生的能力。
优化末端配送网点建设。鼓励对现有邮政设施、商业设施、便民服务设施等进行整合利用,支持建设集配送、零售和便民服务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物流配送终端,增强末端物流网点的服务功能。鼓励配送企业与网点密集的连锁企业、便利店等第三方企业开展合作,培育一批运营规范、管理有序的末端物流示范企业。
提高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加快完善农村现代化流通体系,合理布局农村配送服务网点,提高末端综合服务功能,支持建设和拓宽农产品流通渠道,打造农产品“进城”和电商物流“下乡”的顺畅高效的农村双向互动流通体系,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便利程度,促进农民增收。
鼓励商超企业实施夜间配送模式。完善商超企业的夜间卸货条件,引导配送需求大、配送频次多、商品种类适宜的商超企业和配送企业联合开展夜间配送。
(二)加强首都生活必需品物流服务保障
加快农产品配送现代化建设。构建农产品产地市场冷链物流和配送体系,优化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布局,完善农产品配送网络。支持农超对接、农产品基地直供直销等多种产销衔接模式,推进“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绿色食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鼓励搭建农副产品信息平台,建立统一的市场准入、检测结果互认和质量可追溯制度,保障农副产品质量安全。借助口岸建设,构建高效的国际农产品进出口通道,满足市民对进口食品的需求。
提高生活必需品保障物流支撑功能。进一步完善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制度,优化储备商品结构,探索建立京津冀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应急保障联动机制,提升物流对城市安全运行的保障能力。
(三)构建现代化食品冷链物流体系
鼓励冷链物流发展,加强冷链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冷链物流装备与技术升级,构建布局合理、设施设备先进、功能完善的生鲜食品冷链物流配送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冷链物流标准体系,规范食品冷链物流运行管理,以信息技术和冷冻冷藏技术为依托,加强冷链物流监管,支持冷链监控体系、追溯体系建设,确保生鲜食品在生产流通各环节的品质和安全。鼓励冷链配送模式多元化和创新发展,支持上下游高效衔接的全程冷链物流服务。
二、完善专业物流体系,着力支撑高精尖经济结构
(一)推进供应链一体化服务
推动物流业与科技创新产业联动发展,增强对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供应链一体化服务能力,发挥物流业对高端创新资源配置的支撑作用。提升物流业
对高端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服务能力,助力高精尖产品实现“在北京制造”到“由北京创造”转型。鼓励具有供应链设计、咨询管理能力的专业物流企业,提升面向高精尖产业的供应链综合管理服务水平。积极培育规模化、社会化的第三方物流企业,鼓励传统运输、仓储企业向供应链上下游延伸服务,完善与上下游企业紧密配套、有效衔接的仓储配送设施,搭建供应链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物流、金融以及信息等的综合化集成服务。
(二)推动电子商务物流发展
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快递企业加强物流配送网络建设,鼓励与物流园区、仓储企业加强合作,共享资源,构建信息化、便捷化、智能化的电子商务物流体系。支持企业积极发展网下连锁取货点,鼓励探索使用多种配送服务模式,有效缓解“最后一公里”配送难的问题。优化物流配送组织方式,支持高校、商业区(楼宇)、社区建设电子商务物流共同配送网点,提高末端配送的社会化、集约化水平。大力发展社区O2O便利店,逐步拓展覆盖范围及完善服务功能,为社区居民提供全方位、高品质的社区电子商务服务。
(三)完善医药物流体系
推进医药物流信息化、智能化配送体系建设。依托物流领域先进技术,完善药品电子监管体系,实现药品流通和配送过程的可视化管理,建立健全药品流通可追溯体系。支持连锁药店开展统一配送,规范药品行业统一配送运行体系,进一步提高药品末端统一配送率。鼓励药品配送企业与医疗机构依托信息化管理系统进行深入对接,实现药房精细化管理。鼓励、引导大型医药物流企业加强整合供应链上下游资源和药品流通渠道,以信息化技术提升为手段,形成辐射范围合理、网络健全、手段先进、配送及时的医药物流服务体系。
(四)培育壮大会展物流
提升会展物流现代化管理水平,培育专业特色会展物流服务提供商,提高会展物流专业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提供高效、安全、实时的全方位、一体化专业会展物流服务。进一步提升国际会展物流通关通检效率,借助保税政策功能区优势,鼓励发展保税展示。创新会展物流服务模式,推进专业化信息平台建设,构建展品全程监管体系,增强北京举办重要会展、体育赛事、外事外交活动的服务保障能力。
三、推动区域物流一体化,着力形成协调发展新格局
(一)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
引导和推动区域性农副产品、基础原材料等大宗商品的仓储物流功能外迁。积极推进服装、小商品、建材等区域性专业市场及其物流功能加快向周边已有较好条件的地区整体迁出。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严控新增不符合首都功能的产业。
(二)加强京津冀物流产业协作
推动环京津1小时鲜活农产品物流圈建设,支持企业在津冀地区建设蔬菜、肉蛋等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和物流仓储设施,提高产地冷链设施水平和农产品物流配送效率。优化调整物流设施布局,在疏解区域性物流功能的同时,加强京津冀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合作。支持和鼓励企业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和功能定位需要,在北京周边枢纽城市合作建设多功能物流节点和大型现代化仓储物流基地,完善生活必需品供应物流网络,缓解北京交通枢纽物流压力。加强产业对接协作,建立健全需求对接服务机制,促进区域错位发展和融合发展。
(三)开展多式联运模式示范应用
推动不同运输方式在基础设施、物流装备、操作规范等方面的对接和统一,推进京津冀区域社会运力优化配置。开展京津冀货物多式联运试点,强化多式联运基础设施衔接,探索创新多式联运组织模式、推广应用快递转运装备技术,推动开展公路甩挂运输试点,探索推广公路零担、集装箱、清洁能源甩挂运输组织模式,不断完善综合物流体系。推进公路、铁路、水路等运输方式信息平台与社会化物流信息平台的对接,以信息共享提升运输组织效率,盘活既有铁路存量物流资源。依托电子商务,打通公海、海铁联运通道,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多式联运物流体系。
四、推进物流创新发展,着力提高服务质量与效率
(一)推动国际物流与城市物流有效联动
结合“一带一路”建设和北京“国际交往中心”的定位,鼓励物流企业“走出去”,推动物流和商贸龙头企业共同组建国际物流市场主体,充分利用京津冀区域丰富的公路、港口、航空口岸和铁路资源,打通国际物流通道,开展跨境物流服务,突出北京作为国际物流重要节点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作用,实现国际物流与城市物流联动。以北京新机场建设契机,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物流设施建设,支持集约化、高端化、国际化发展模式,促进跨境电子商务与国内市场融合发展。
(二)促进“互联网+”与物流业融合发展
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鼓励采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引导物流领域业务流程和商业模式创新,支持构建服务于O2O模式的电子商务物流体系、专业物流服务体系和货运物流体系,推动物流O2O模式标准化、规范化发展。积极推进物流信息共享互通、物流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与联网监控,构建面向公共仓储领域的智能仓储系统和智能物流配送调配体系,实现车辆与物流配送中心、仓储设施的互联网无缝对接。推动互联网技术在物流装备和技术领域的发展,实现物流设施设备的自动化、物流作业的智能化、物流信息的智能追踪与追溯。
(三)鼓励先进信息技术应用
依托现代技术改造传统物流业务流程和经营业态,不断提高物流先进技术和设备的研发应用水平,推动先进技术、装备和设施在企业的示范应用。依托移动互联网、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无线射频、大数据及云计算等技术手段进行企业业务创新,延伸传统物流服务功能,提供全程监控、智能优化、服务订制等个性化现代服务,重点面向电子商务物流、冷链物流、医药物流、社区物流服务、物流信息平台等新型业态,拓宽物流服务领域。
五、加速物流业转型升级,着力推动绿色集约发展
(一)推进商贸物流体系规范化建设
立足商贸物流领域,强化物流信息的规范化管理,积极推进物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和服务规范建设,健全物流诚信体系。以不同类型企业多点支撑为手段,稳步推动供应链物流标准一贯化,带动物流设施设备标准化升级改造,促进上下游关联领域物流标准化水平提高。加快城市物流配送体系的标准化管理进程,推动物流配送交接模式变革,解决城市物流配送难题。加强区域及企业间合作,支持京津冀区域物流标准化协同发展,提升京津冀区域物流规范化发展水平。
(二)创新物流运作模式
鼓励物流企业功能整合和业务创新,不断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积极发展定制化物流服务,满足日益增长的个性化物流需求。推动企业加强横向联合,鼓励倡导城乡连锁经营,支持企业发展统一采购、统一仓储和统一送货模式。进一步优化物流组织模式,积极推广末端集中配送、共同配送等模式,完善商贸流通网点的装卸货配套设施,提高集约化程度和物流设备利用率,降低配送车辆出行需求,促进物流绿色发展。支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整合物流统一配送、共同配送需求。
(三)发展绿色物流
鼓励采用低能耗、低排放运载工具,鼓励更新使用新能源物流车和第六阶段排放标准车辆,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体系建设。推广物流节能环保技术,支持节能型绿色仓储设施建设,大力推进新型信息化立体仓储设施及分拣装置的示范应用,降低物流仓储环节的排放。发挥铁路物流的低碳性、环保性优势,充分挖掘京津冀地区铁路资源,探索研究铁路运输与城市物流配送相结合,提升空间资源的集约化程度,降低道路车辆使用强度,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提高托盘等标准化器具和包装物的循环利用水平,构建循环物流体系。
六、延伸强化国际物流功能,着力服务首都对外开放
(一)完善口岸物流功能
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国际陆港、口岸等协调发展,提高国际物流便利化水平。完善空港口岸保税物流、分拨转运、展览展示功能,推动高端生产要素集聚,丰富和完善空港口岸国际交往功能。发展内陆口岸在冷链、保税、展示、电子商务等功能上的集成优势,满足市民对进口日用消费品的需求。充分利用丝绸之路经济带辐射效应,发挥北京与相关国家和地区的国际铁路联运通道优势,积极通过铁路口岸探索海铁联运等多式联运运作模式。逐步实现京津冀各口岸间信息交换和资源共享,完善通关一体化政策,推进检验检疫业务一体化。
(二)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物流
扩大商贸物流、电子商务领域的对外开放,积极构建服务全球贸易和跨境电子商务的物流支撑体系,构筑立足北京、面向区域、辐射“一带一路”的国际物流网络,为国际高端商贸活动及跨境电子商务提供物流保障服务。加速物流业转型升级,积极推进跨境电子商务与城市物流体系协同发展,完善支撑跨境电子商务的物流体系建设,提升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品质。
(三)差别化发展四大物流基地
优化物流基地规划布局,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提高基地资源利用效率和管理水平。顺义空港基地重点加快完善国际物流及快递类包裹集散功能,打造北京内外贸及国际电子商务中心。通州马驹桥物流基地突出承接朝阳口岸功能,与天津口岸经营主体通过项目资金互投,利用经济纽带促进口岸合作。大兴京南物流基地充分利用区位优势,着力发挥京津冀区域联动功能,打造成为京津冀一体化的重要物流枢纽。平谷马坊物流基地以“口岸+冷链+交易”为核心,建设保障首都、协同津冀的“特色口岸”型商贸流通节点,打造北京国内贸易与跨境电子商务融合发展的创新示范区和服务品牌。
第五章 重点工程
一、城乡物流配送网络优化工程
一是优化物流配送网络,合理布局“物流基地+物流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网点”三级配送节点。二是加大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推进电子商务、物流仓储、配送管理的一体化发展,建设数据共享平台。三是落实《北京“十三五”物流设施专项规划》有关建设内容。
二、城市冷链配送提升工程
一是加强冷链基础设施建设,鼓励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共用共建冷链基础设施。二是加快冷链宅配的推广,开展城市冷链共配应用试点,推进一站式冷链物流服务。三是加快冷链技术更新换代,推广节能环保高效的制冷设备、冷藏运输车辆、保温材料等。四是强化冷链行业的信息化应用,鼓励建设食品冷链物流全程可追溯的公共服务平台。五是加快培育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打造一批高起点、高效率、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核心冷链物流企业。
三、环京津1小时鲜活农产品物流圈建设工程
一是建立环京津1小时鲜活农产品物流圈建设协调联动机制。二是支持企业在津冀地区建设蔬菜、肉蛋等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和分拨基地,推动蔬菜等农产品在产地进行预冷、初加工、分拨和冷藏保鲜,推进基地农产品标准化周转箱的使用。三是鼓励京津冀三地企业共建、共享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冷链物流设施。四是加强农产品产销对接体系建设,重点推进农超对接、农产品基地直销。五是依托口岸功能,完善国际农产品进出口通道。
四、“互联网+”物流创新工程
一是鼓励电子商务和快递末端网点建设,推广末端共同配送模式,提高末端网点综合服务功能。二是鼓励物流业态创新,满足“互联网+”应用创新的物流需求。三是鼓励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促进车、货、仓储服务等信息的高效匹配,有效降低车辆空驶率,促进社会化资源高效协同,重点推进京津冀区域物流公共平台的应用建设。四是提高服务于全球贸易和跨境电商的物流发展水平,促进国内外市场的共享融合。
五、物流标准化推广工程
一是采用多种模式实现物流各环节设施设备的标准化升级改造,实现标准化物流装备的普及应用。二是提升标准化物流装备运营管理与服务水平,鼓励集成利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对标准化托盘、周转箱等物流集装单元的跟踪管理,逐步实现上下游交接货现场免验收。三是支持物流标准化托盘管理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四是以促进物流企业专业化、精益化服务升级,京津冀区域物流协调发展为目标,探索开展物流服务标准化的认证试点。
六、电动物流车应用工程
一是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示范先行、规范管理”的原则,立足商贸物流领域,稳步推进电动物流车推广试点。二是重点推进电动物流车在农产品、快消品等生活必需品物资运输的应用,发挥对存量燃油货运车、电动三轮车的替代作用。三是加强电动物流车管理系统和监控系统实施,强化日常管理和数据动态监测,完善电动物流车应用评估机制。四是研究促进电动物流车辆推广应用政策。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推进工作机制与制度创新
加快物流行业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优化政府服务,解决发展中的问题,提升物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建立部门协调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工作计划,加快重点工程建设。
加强与津冀政府层面联动,协调三地之间物流业发展政策。做好与津冀两地对口工作机构的对接,建立健全物流业协同发展工作机制。
二、建设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
健全物流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信用等制度体系,减少低水平无序竞争。鼓励企业整合资源、加强协作,提高物流市场标准化和集约化运作水平。加强对物流市场的监督管理,提升监管执法效能,依法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加快建设法治市场,保障物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创新物流行业协会商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建立政府与物流行业协会商会的新型合作关系。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开展标准的制定和推广,提升物流行业服务管理水平,发挥其在加强行业自律、服务行业发展、反映行业诉求等方面的作用。
三、促进物流行业规范安全管理
完善物流服务规范标准体系建设,加强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物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全行业安全意识,实现物流安全与服务质量的提升。
加强快递业规范化管理,全面推进快递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完善快递业安全监管信息平台,落实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对快递业的服务和指导。
四、落实城市物流节点网络布局
统筹规划城市物流节点的功能和布局,调整优化城市物流节点网点。加强与相关市级“十三五”专项规划的衔接与配合,落实《北京“十三五”物流设施专项规划》,保障相关设施用地需求,形成更加合理的物流发展空间。
鼓励相关部门、各区整合社区、楼宇、学校等末端便民设施资源,制定支持多种形式末端配送网点建设的政策措施,实现城市内部末端配送网点的广覆盖,形成高效运转的城市物流网络体系。
五、加大重点项目的政策支持
对于关系民生的城市保障型物流设施、物流公共基础设施、物流产业结构升级、信息化、集约化示范等重点项目,加强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力度。
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金投向物流行业。支持金融、融资性担保机构为物流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服务,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更便利的融资服务,改善物流企业融资环境。
六、加强物流专业人才引进培养
吸纳专业人才,优化物流业从业人员结构。鼓励支持物流企业围绕提高物流标准化和信息化管理水平、物流业适用技术应用和模式创新等,开展人才培养,吸引专业人才,提高物流业的创新能力和物流服务水平。
加快形成高校、科研院所与部门、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机制,大力培养物流行业高端人才。积极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能力。
七、落实规划监督考评
完善监督评估,加强考核评价。依据本规划,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听取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对规划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把握北京市物流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开展不同阶段规划执行情况的全面评估,进一步增强规划对物流业发展的指导性。加大绩效考核力度,加大对重点工程和拟建项目的协调落实及综合评价考核。
推动社会公众广泛参与。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开展本规划宣传,让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凝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规划实施。
附件一:
附件二:
规划环境影响说明
为提高北京市“十三五”时期物流业发展规划的科学性,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99号)以及《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11〕30号)等有关规定,编制北京市“十三五”时期物流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说明,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环境影响分析依据
北京市“十三五”时期物流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分析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规划文件和环境标准四方面要求展开。
(一)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4.2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10.2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2.28)、《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4.2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10.29)、《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3.6.29)、《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3.1.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2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12.25)、《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9.8.27)、《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1.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11.29)、《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2009.8.17)、《关于加强开发区环境影响评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2〕17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 99号)。
(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131-2003)、《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130-201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三)规划文件
《北京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北京市限建区规划(2006年-2020年)》、《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北京市地质灾害防治总体规划(2001年-2015年)》、《北京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北京市主体功能区划》。
(四)环境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北京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
二、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发布的《2015年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显示:2015年环境空气中PM2.5、SO2、NO2、PM10年平均浓度分别为80.6微克/立方米、13.5微克/立方米、50.0微克/立方米、101.5微克/立方米,其中SO2年均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标准要求,其它污染物有超标现象。从1998-2015年环境空气监测数据分析,污染物浓度年际变化总体呈下降趋势。全市地表水体监测断面高锰酸盐指数年均浓度为7.71毫克/升,氨氮为5.68毫克/升,与上年相比分别下降了4.2%和4.4%。全市噪声环境质量稳中有进,辐射环境质量保持正常,生态环境状况持续良好。
物流业是一个复合型的服务业,随着北京市物流业的快速发展,其对能源消耗及对环境的污染越来越引起各方的关注。北京市“十三五”时期物流业发展规划以“服务为先、有序疏解、创新驱动、绿色低碳”为总体发展思路,以发展绿色物流,促进行业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为主要目标,充分体现了保护环境、节能减排的要求。
三、规划环境影响分析及减缓措施
(一)规划环境影响分析
物流活动涉及运输、储存、采购、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功能,其环境影响同上述功能的建设、运行及维护等密切相关。“十三五”时期,北京市物流业发展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分析如下: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包括物流基地、物流配送中心等施工过程中现有建筑物拆除、场地平整、土方挖掘和建筑材料的装卸、运输、堆放过程产生的扬尘,施工车辆尾气等。
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包括货物运输产生道路扬尘,运输车辆燃烧能源产生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等污染物,开展多式联运模式,飞机与铁路运输产生的大气污染等;生活、生产区食堂油烟、供热锅炉废气;储存、搬运、包装、流通加工过程产生的大气污染物。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规划实施后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均可做到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量应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十三五”规划创新了物流运行模式,鼓励采用低能耗、低排放载运工具,推广节能环保技术,提升了物流的社会化与集约化水平,努力实现资源高效利用和城市绿色发展,与“十二五”物流规划相比,会减小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因此,“十三五”规划的实施,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对区域的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混凝土养护、车辆清洗、建设安装等产生的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运营期储存、流通加工等过程的生产、生活废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进行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进入城市管网排放城市污水处理厂或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同时结合区域水文地质情况,加强仓储、加工区地面防渗措施,污水采用管道排放,可有效防止对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噪声主要包括装载机、推土机、电锯等设备噪声和挖土石噪声、装卸材料碰击噪声等机械噪声。运营期货物运输、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等过程产生噪声影响。规划实施后,噪声会对沿线和周边居民产生一定的影响,采取一定的对策和控制措施后,对居民的噪声影响较小。
4.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的实施将占用部分土地,包括农田、林地、园地等,原有的生态系统类型、功能、结构将发生变化,生物多样性也会随之降低,但是规划范围以城市生态系统为主,林地、农田比例较小,植被主要以人工植被为主,无国家及地方主要保护的珍稀动植物,通过及时采取生态恢复措施、加强绿化工作,可将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建筑材料、包装材料、多余的土石方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弃的包装材料,分为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及施工固废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处理,一般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固体废物暂存、转移、处置均符合环保要求,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6.环境风险分析
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在运输、仓储等过程中产生环境风险。本次物流规划主要功能定位为服务北京市“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发展目标,优化完善生活必需品配送体系,确保城市正常运转与市民生活品质提升。因此,涉及到的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种类较少,数量较小。应严格控制不符合首都功能的产业,严禁新建扩建未列入规划的物流配送中心和仓储设施;严格落实环境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满足安全规范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制定风险应急预案,严防污染事故产生。
(二)规划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政策
全面落实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及规范要求,按照《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北京市主体功能区划》、《北京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等要求布局,对纳入规划的重点工程及拟建项目,依法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2.从源头上控制环境影响
优化城市物流布局,规划的建设项目需合理选址选线,采用低能耗、低排放运输工具,绿色包装材料等节能环保的物流装备,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的产生,实现清洁生产。具体项目环评时需进一步优化飞机、铁路、公路等多式联运方式,优化运输线路,要充分考虑外埠货运车辆的大气污染程度,切实减小外埠货运车辆扬尘、尾气及噪声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
3.大力做好生态保护与污染治理工作
在选址、选线过程中必须避开集中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尽量避绕基本农田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地表水域、沼泽地、经济作物种植区等区域。
项目建设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减少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施工时应尽量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干扰和破坏。林地施工时,禁止乱砍滥伐野外植被,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施工结束后,应尽快进行生态补偿,恢复地貌和土壤生产力。
运营期应加强物流基地,物流配送中心的绿化工作,绿化树种以本土树种和抗污染树种为主,增加生物多样性和景观协调性。
针对不同的大气污染源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采用遮盖、洒水等措施减少扬尘产生;加强粉尘治理,采用袋式除尘器;鼓励采用低能耗、低排放载运工具,提
高货运运输效率,严格外埠进京货运车辆排放监控;鼓励采暖尽可能采用城市集中供热,不能实现集中供热的要采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与环境保护目标
的距离满足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及相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生产、生活废水经预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要求后进行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后排放入城市管网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不能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后排放。加强仓储、加工车间的防渗措施,确保不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
合理选择运输线路,尽可能远离环境保护目标,距保护目标较近时应通过限制超载,禁止鸣笛、限制通过时段等方式减少噪声影响。物流基地、物流配送中心应采用相应的隔声、吸声等降噪措施。
固废进行识别、分类,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体废物首先考虑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按当地环保要求统一处理,危险固体废物收集后暂存,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废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废转移应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加强环境监控与管理,重点污染源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确保各污染物实现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4.重视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严禁建设不符合政策要求的项目,选址选线应避开环境敏感目标,做好环境风险因子的识别及环境风险的预测,制定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避免污染事故发生。
四、规划环评结论
(一)规划总体符合国家、北京市相关要求
北京市物流业将围绕首都新时期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依托“京津冀一体化”和“一带一路”的发展契机,坚持“服务为先、稳定发展、创新驱动、绿色低碳”的发展思路,更加注重物流运行效率的提高、服务品质的改善和保障能力的增强,更好地满足首都发展新常态下的各项需求。
(二)有利于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相互协调
北京市物流业发展将紧密结合节能减排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排解首都资源环境压力,大力发展绿色物流,推动资源集聚与整合,以实现资源高效利用与城市绿色发展为目标,保障城市物资高效流通,支撑首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三)有助于实现资源的循环再利用
依托相关产业园区,发展逆向物流,鼓励生产者、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联合开展废旧产品回收再利用,通过推广逆向物流装备与技术,规范与整合现有逆向物流资源,引导形成行业逆向物流机制;鼓励包装重复使用和回收再利用,提高托盘等标准化器具和包装物的循环利用水平,构建环境低负荷的循环物流系统,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
(四)有助于加快首都城市物流的绿色化进程
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进行城市配送,采用低能耗、低排放载运工具和节能型绿色仓储设施,淘汰老旧物流车辆等,能够降低城市配送环节中运载工具的尾气排放量,从而降低对城市交通、环境的影响,推动物流业的绿色发展。
(五)发展公铁联运有助于提升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水平
铁路物流具有低碳、环保的特点,并能够提供充足的仓储资源。充分利用首都既有铁路资源,通过加强多式联运建设,整合铁路运力,达到提高运输组织效率的目的,从而进一步提升首都城市配送服务水平与可持续发展水平。
综上,在严格落实各项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前提下,北京市“十三五”时期物流业发展规划从环保角度总体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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