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商业是体现以人为本、提高市民生活品质和建设宜居城市的重要基础行业,是首都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是与首都城市发展环境和城市综合竞争力密切相关的重要窗口行业,是扩大社会就业、维护市场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主体产业,是加速实现首都城市发展新定位、促进城市繁荣与和谐发展的重要领域。
为了全面、充分地实现首都商业的产业功能,促进首都商业持续、协调、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和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的总体部署,特制定《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商业发展规划》。
本规划适用的领域为批发零售业、餐饮业、物流配送业、一般旅馆业、部分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以及特殊流通业等。规划实施期限为2006-2010年。
第一部分 “十五”发展回顾
一、取得的主要成绩
“十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经过全市努力,北京商业步入持续快速发展阶段,在规模继续扩大的同时,内部结构不断优化,增长方式开始转变,运行质量有所提高。
(一)流通规模不断扩大
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商品销售总额①分别由2000年的1658.7亿元、6780.2亿元增长到2005年的2902.8亿元、13400.1亿元,年平均增幅分别达到11.8%、14.6%,北京作为北方流通中心的作用进一步凸现。居民消费结构快速升级,家用汽车、住房相关商品、通讯器材、数码电子商品成为居民消费的热点和重要的市场增长点。
(二)支柱地位进一步巩固
2004年商业实现增加值②831亿元,占全市GDP的比重达到13.7%;其中:批发零售业实现增加值588亿元,住宿业实现增加值90.5亿元,餐饮业实现增加值72.5亿元,居民服务业和其它服务业实现增加值80亿元。从业人员③达到230.8万人,占全市二、三产业从业人员的28.3%,是就业人员最多的行业,成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行业之一,为首都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2004年,批发零售业每万吨标准煤实现营业收入83.9亿元,在全市各行业中仅次于金融业,列第二位。批发零售业每万吨标准煤实现利润1.93亿元,高于全市各行业平均水平,呈现低能耗、高产出的集约型产业特征。
(三)现代流通快速发展
2005年,连锁经营已覆盖商业、餐饮业、服务业三大领域85个业种,商业、餐饮连锁企业达到188家,店铺5973家,实现零售额950.7亿元,占全市零售额的32.8%,五年提高了20.8个百分点,企业规模、行业组织化水平和市场集中度明显提升;物流配送业健康发展,重点公共物流区建设进展顺利,第三方物流企业和连锁企业配送中心快速发展,物流配送能力明显增强,促进了流通效率的不断提高。2004年,全市连锁企业共建自有配送中心84个,覆盖率达到42.9%。电子商务迅速发展,2005年各类电子商务交易额④887亿元,三年增长了94%。商业公共信息平台――北京商业服务网覆盖面不断拓展,上网企业累计达到1105家。刷卡消费取得突破性进展,2005年,银行卡特约商户达到4.1万个,三年增长了7倍,刷卡消费额⑤达到1443.8亿元,增长了11倍,按可比口径计算,刷卡消费额占全市零售额的比重达到27.3%。
(四)商业布局持续优化
全国第一次经济普查数据显示,2004年全市商业法人单位数⑥达到9.76万个、个体经营户达到39.87万个,均居各行业首位,形成了遍布城乡的网络。一大批连锁超市和便利店向城市社区、郊区乡村延伸发展,五年来,社区连锁超市便利店覆盖率由40%提高到87%,上升了一倍多;2005年远郊区县村镇连锁超市、便利店累计达到1123个,88%的乡镇和53%的千人以上大村有了连锁超市、便利店。洗染、美容美发等生活服务业和典当、拍卖等特殊流通行业快速发展。全市商业设施总体布局逐步优化。
(五)特色商业发展迅速
培育发展并正式命名了高碑店古典家具街、什刹海茶艺酒吧街、东直门餐饮街、马连道茶叶街、莱太花卉街和十里河家居建材街等6条特色商业街。红桥市场、潘家园旧货市场等特色市场成为京城独特的发展景观。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快速成长,整体发展水平明显提高,服装、电子、家居建材、汽车交易等专业市场发展较快,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稳步推进,商品检测、信息管理等功能日臻完善。
(六)市场监测调控体系初步建立
成功应对非典、粮油市场波动及禽流感疫情等突发事件带来的市场压力,初步建立了以居民生活必需品为核心的市场运行监测体系、重点商品政府储备体系,以及由生活必需品生产销售企业、物流配送企业和大型连锁商业集团组成的商品应急投放体系,市、区两级政府预测判断市场走势和有效调控市场的能力明显增强。
(七)市场秩序得到改善
加快发展连锁经营,促进了行业规范化水平的提升;大力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工作,流通领域一些突出的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健全完善协会组织体系,行业自我规范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特别是加大研究制定标准、规范的力度,加快商业立法进程,流通领域标准规范体系逐步建立起来,对改善市场秩序发挥出日益重要的作用。
专栏1:“十五”期间研究出台的重点流通标准、规范列表
序号 | 标准、规范名称 |
1 | DB11/T209-2003《商业、服务业服务质量》 |
2 | DB11/T309-2005《社区菜市场(农贸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 |
3 | 《北京市商业零售企业促销行为规范(试行)》 |
4 | 《北京市商业零售企业进货交易行为规范(试行)》 |
5 | 《北京市商业企业鞋类商品经营管理办法(试行)》 |
6 | 《北京市开锁行业自律规范》 |
7 | 《洗染行业经营管理规范(试行)》 |
8 | 《北京家政服务业行业公约》 |
9 | 《北京市商品代销合同》和《北京市商品购销合同》示范文本 |
10 | 《北京市大型商场超市试衣间设置与管理规范(试行)》 |
11 | 《北京市大型商场超市卫生间设置与管理规范(试行)》 |
12 | 《北京市美容美发经营管理规范》 |
13 | 《北京市摄影行业服务规范(试行)》 |
14 | 《北京市住宿业经营管理规范》 |
15 | 《北京市商场、超市安全管理规范(试行)》 |
16 | 《北京市餐饮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 |
17 | 《北京市洗浴经营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 |
(八)骨干企业迅速成长
2005年,全市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企业⑦资产总计达到6312.6亿元,比2000年增长1.2倍。 企业集中度不断提升,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实现零售额占全部零售额的比重由2001年的49.4%上升为2005年的66%。2005年大型企业单位数仅占限额以上企业的2.1%,比2000年下降6个百分点,但单体企业的资产增长2.2倍,商品销售收入增长3.7倍,利润总额增长10.6倍。在商务部公布的2005年全国前30名连锁企业中,北京6家企业名列其中,连续两年为内资连锁企业最多的省市。4家企业入围商务部进一步重点培育的全国20个大型流通企业队伍。
(九)市场开放度不断提高
“十五”期间累计批准外资零售项目39个,建筑面积82.1万平方米。2005年外资商业⑧实现零售额220亿元左右,占当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7.6%。一大批国际知名企业和商品品牌进入北京市场,北京已成为国际品牌的集聚地,企业经营理念不断创新,行业水平快速提升,消费者得到更多的消费选择。
专栏2:“十五”商业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主要指标 | 2000年 | “十五”规划目标 | 2005年 实际 | 年均增长 |
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亿元) | 1658.7 | 2330 | 2902.8 | 11.8% |
商品购销总额(亿元) | 12071.4 | 年均增长10% | 25708.8 | 16.3% |
连锁商业市场份额(%) | 12 | 27 | 32.8 | 4.2个百分点 |
电子商务市场份额(%) | 0.15 | 3 | 1.3 | 0.23个百分点 |
人均零售商业营业面积(平方米/人) | 0.66 | 0.9 | 0.91 | 0.05平方米/人 |
大型企业MIS普及率(%) | 72 | 100 | 100 | 5.6个百分点 |
中型企业MIS普及率(%) | 48 | 60 | 68 | 4个百分点 |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十五”时期北京商业发展态势良好,成效显著。但是,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需要在新的发展时期妥善解决。
(一)行业、业态发展不够协调
传统批发业尚处于变革时期,物流配送业刚刚起步发展,北京作为北方重要流通中心的辐射功能需要进一步加强;零售业不同业态发展不够平衡;餐饮业和生活服务业整体发展水平亟待提高。
(二)空间布局不尽合理
城市南部与其它城区、城区与郊区的商业发展不够协调。南城商业设施总量、结构和质量与其它城区存在明显差异。一些郊区村镇商业设施相对落后,有的社区商业规模偏小、功能不尽完善,有的新建社区商业设施不够配套,依然存在居民买菜不方便和废旧物品收购不规范等问题,不能充分满足居民的多层次消费需求。局部地区商业设施建设盲目发展、片面追求超大规模的趋势较为严重,大型商业设施供过于求的态势有所显现。
(三)现代化水平仍然偏低
与国外发达城市成熟商业和国内先进商业相比,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所占比重仍然偏低;产业组织化、现代化水平较低,导致竞争成本增大,经营效益难以提高。商业街区整体水平、社区商业服务功能等方面都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完善。
(四)软环境建设相对滞后
商业服务功能还不够完善,商品流通领域标准规则体系不够健全,解决商品流通各环节出现的矛盾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和制约手段,商业服务整体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影响商品流通与消费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尚未破解,行业诚信建设尚处起步阶段,诚信体系发挥作用不够充分,流通领域市场秩序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从业人员素质亟待提高。
(五)企业综合竞争能力有待提高
与国内外商业发达城市相比较,本市商业整体盈利能力和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还有一定差距。销售利润率、人均劳效、地均劳效、资金周转率等指标均低于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特别是大型流通企业的营销规模、经营网络、盈利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和完善。
第二部分 “十一五”发展环境、趋势判断
“十一五”时期,是首都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的关键时期,是现代化发展进程中承前启后的重要时期。北京商业将面临新的发展环境和格局,进入持续稳定发展的新时期。
一、社会经济环境
北京城市发展目标、理念和形式发生重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将由重视规模速度的外延型向突出结构优化提升、统筹协调发展的内涵型转变。城市建设将更加突出城乡统筹,快速推进郊区城市化进程。城市总体发展进入建设和谐社会与首善之区的新阶段。同时,随着区县功能的重新定位和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的调整,中心城区的人口、产业及经济社会活动将逐步向新城和城市外围转移,新城将成为北京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增长极。
“十一五”时期是加入WTO后的第一个完整的五年规划期,商业流通领域将进一步开放,国内市场竞争的国际化特征将更加突出。外资商业进入将由合资、合作的探索阶段进入以独资和并购为主的规模扩张阶段,北京将成为跨国商业巨头国际竞争的主要市场之一,本土商业面临更加严峻的市场竞争态势。
北京举办2008年奥运会将推动首都更加全面、快速地融入世界经济发展格局中。商业作为服务奥运的重要窗口行业,要抓紧解决突出问题,尽快与国际化商业接轨,为奥运宾客提供满意的服务,也要把握好奥运会举办前后的巨大商机,整合资源,集约功能,提升水平,实现商业现代化的跨越式发展。
二、市场需求环境
首都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到2010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将比2000年翻一番,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将达到72%左右。价格总水平将保持基本稳定,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每年涨幅将控制在3%以内。
人民生活品质显著提升。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实际增长6%以上。居民消费需求进一步释放,消费结构升级进一步加快,服务性消费快速增长。消费市场规模的扩大、居民消费结构和能级的提升,为北京商业加快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
人口规模和结构发生变化。据预测,“十一五”期间本市人口规模将继续扩大,老年人口占常住人口比重将进一步提高,人口老龄化趋势将更加明显。人口规模、结构的变化,必将带来居民消费规模、结构以及方式的变化。
交通环境不断改善。2010年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网通车里程将达到270公里以上。新型大容量快速公共汽车系统运营里程达到4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总里程达到890公里。家用轿车普及率将继续提高,预计2010年全市民用机动车总量将达到380万辆左右⑨。市域快速交通、城市路网的快速发展以及居民出行方式的变化,不仅会促进居民消费模式的改变,也将为商业、物流配送业的布局、规模和结构调整创造了条件、提出了新的要求。
三、产业发展趋向
商业布局随着北京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调整逐步向东部、东南部转移。中心城区以存量资源的整合、配套、提升为主,不适于在中心城区发展的商业业种和业态逐步向城市外围迁移。新建大型商业设施将以新城、中心城外围、轨道交通站点、节点为主来统筹布局发展。
适应居民消费结构持续升级、生活品质不断提高的新形势,家务劳动逐步社会化,休闲消费、体验消费不断增长,新型服务业将大量涌现,生活服务业趋向个性化、精细化,商务、生产服务趋向标准化。餐饮业高速发展,整体水平大幅度提高,并呈多元化发展趋向。
连锁商业市场覆盖面将继续扩大,大型连锁企业市场主导地位将得到巩固和增强,市场集中度进一步提高,运营效率进一步改善。
在土地和能源等资源日益紧张,首都大力发展资源节约型经济的新形势下,商业发展从以“圈城设店”为主的外延扩张模式向以“结构调整”为主的产业素质优化发展模式转变的内在要求将更加突出。
第三部分 “十一五”发展思路、目标和重点任务
一、发展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优化结构、强化特色、城乡协调、繁荣有序”的发展原则,抓住承办奥运契机,加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行业结构、业态结构和空间布局,健全公共商业服务体系,增强商业服务和辐射功能,努力扩大消费需求,为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高首都市民生活品质和建设和谐社会提供保障。
二、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按照“新北京、新奥运”的战略构想,全力构建与北京城市发展新定位相匹配的安全、规范、便利、繁荣和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商业服务体系,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更加合理,经营行为更加规范有序,商业服务功能更加配套完善,居民消费更加便利舒适,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得到比较充分的满足,率先基本实现商业现代化,总体发展水平与国际大都市的要求更加吻合,支柱产业地位得到巩固,对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能力进一步增强,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主要预期指标:
――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年均增幅达到9%左右,2010年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达到4470亿元左右。
――商品购销总额年均增长率为8.9%。其中,商品购进总额年均增长率为9.2%,商品销售总额年均增长率为8.5%。
――2010年,连锁商业实现零售额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达到35%左右。
――2010年,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中刷卡消费的比例达到38%以上。
三、发展重点与任务
遵循上述发展思路,为实现“十一五”发展目标,今后五年北京商业要按照“安全、规范、便利、繁荣和可持续发展”的总体要求,完成“三大任务”,完善“六大体系”。
(一)三大任务
1、扩大居民消费
加强消费问题研究,完善扩大消费的政策体系。适应居民消费结构持续升级的需要,促进商业和旅游、娱乐、休闲、文化创意和服务行业的融合发展,积极开拓新的消费领域,加快城市发展新区、郊区和社区等“三区”商业发展,积极发展租赁、信贷等多种形式的信用消费,鼓励新型消费方式。鼓励企业进一步细分市场,适度发展高端商业,引进高端品牌,增加有效商品供给。培育引导文化创意产品消费,鼓励发展时尚消费,打造“时装之都”,将北京建设成为国内时尚消费中心。积极开发老年消费市场。
2、促进行业升级
提升发展零售业,本着突出特色、完善功能、规范提升的原则,建成国际化的现代都市零售商业体系。加快发展现代物流配送业,统筹规划建设物流体系,优化城市配送网络,培育一批重点物流企业。创新发展现代批发业,推进和完善代理制,培育一批规范化的批发市场和专业化的品牌代理商,增强首都市场的集散能力和辐射能力。大力发展餐饮业。鼓励国内外名优餐饮品牌落户北京,荟萃国内外餐饮精华,打造中国美食之都,世界美食之窗。规范发展生活服务业和特殊流通业,推广现代流通方式,扶持品牌连锁企业,培育龙头企业,提高行业组织化、集约化发展水平。
3、紧抓奥运机遇
奥运举办前,全面实施《北京市商业服务业迎奥运三年行动计划(2005年7月―2008年7月)》,大力提升商业服务业的管理水平,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和侵权行为,加快商业服务业规范化、现代化、国际化进程,以良好的行业面貌和消费环境,展示首都形象,为举办高水平、有特色的奥运会做好准备;奥运举办期间,以餐饮、物流、设备租赁、生活服务为重点,配合做好奥运直接服务工作。同时,在奥运村以外地区为奥运宾客提供优质便捷的商业服务,拓展市场消费空间,挖掘奥运市场消费潜力。奥运结束后,继续强化行业规范管理,努力开发新的市场消费热点,确保后奥运阶段首都市场的平稳运行和行业发展水平的持续提升。
(二)六大体系
1、市场监测调控体系
健全城乡市场信息服务网络。建立完善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系统和重点流通企业监测系统。进一步加强北京商业信息咨询中心及区(县)分中心建设,完善市、区(县)两级市场信息监测网络,扩大市场监测覆盖面,及时、全面、准确掌握本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动态和重点流通企业经营状况,为确保生活必需品市场稳定和首都商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决策依据。生活必需品销售监测量要达到全市供应总量的70%以上。
完善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制度和市场应急预案。不断完善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制度,调整储备商品结构,运用市场化运作方式改进储备商品管理模式,保证储备商品安全。完善城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加强市场预警监测,完善市、区两级生活必需品应急分销网络,确保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安全。
完善粮食流通体系。进一步完善以北京粮油交易信息服务中心为平台,以大型农产品(粮食)批发市场为骨干,辐射城乡社区菜市场(集贸市场)和连锁超市、便利店的粮食销售体系和以大型国家粮食储备库为骨干、辐射粮食购销库、覆盖全市的粮食储存和调控网络,优化储备粮油布局和品种结构。通过在粮食主产区建立粮食收购、储存和生产加工基地等措施,与粮食主产区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完善粮油信息监测体系和粮油质量监控保障体系,提高政府对粮油市场的监控能力。逐步建成预警、储存、加工、配送、销售相互衔接的粮食供给应急保障长效机制,保证首都粮食安全。
积极参与城市减灾防灾体系建设。建立并完善与电池、方便面、蜡烛、瓶装饮用水等八大类关联商品生产厂家的定期联系制度,做好应急供应准备,保证城市发生断水、断电等紧急情况时,能够做到及时调用、供应。
2、市场秩序维护体系
健全标准规范体系。加强商业流通标准体系建设,普及标准化知识,增强标准化意识。制定和推行大型商场(超市)购物环境规范,创造安静舒适的购物环境。制定和推行餐饮业服务质量标准、餐饮企业等级标准和洗染、美容美发、摄影、一般旅馆、家政等生活服务业、特殊流通行业管理规范。全面推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食品流通安全管理。整顿规范流通秩序,加大保护知识产权力度,规范商品促销、进货交易、特许经营等行为,严厉打击商业欺诈、商业贿赂和假冒伪劣经营行为。
提高规范管理水平。以大型商场、超市、小商品市场、餐饮、美容美发、照相、洗染、一般旅馆等为重点,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健全标准和管理规范、培育示范样板、达标升级、建立完善消费者投诉机制等多种手段,提高规范管理水平。开展零售企业分等定级工作。在餐饮业、美容美发业推行消费凭证或服务单据制度。
健全安全管理监督机制。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并落实商场超市、餐饮企业等安全管理规定,完善大型商业服务场所安全应急预案,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提高企业处理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组织能力和员工的安全意识。
3、便利化服务体系
加强社区商业设施建设的分类指导。已建成社区重点整合商业存量资源,通过重新调整合理配置来提升社区商业服务潜力。新建改建居住区要严格按照《北京市新建改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指标》来配置商业服务设施。新建大型社区要高起点规划建设设施相对集中、具有多种服务功能的社区商业中心,实现商住分离。新建中小型社区要完善便利化的社区商业综合服务功能。
完善社区商业服务功能。积极打造示范社区,按照《社区菜市场(农贸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改造和建设规范化社区菜市场,到2008年,城区和近郊区规范化社区菜市场累计达到150家、社区便民配送菜店300家,力争从根本上解决居民买菜不方便的问题。规范和新建社区便民超市和便利店1000家,到2010年,便民超市和便利店社区覆盖率力争达到95%以上。鼓励以商业设施为载体搭载多种服务项目,完善社区商业服务功能。
健全郊区现代商业网络。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继续整合郊区现有的商业流通资源,推进连锁超市、便利店进村镇,建立和完善以县城为重点、乡镇为骨干、乡村为基础的三级零售网络。在2006年基本完成镇和千人以上大村布点的基础上,继续向有条件的千人以下村延伸,逐步消除远郊区县连锁超市、便利店的空白,提高村镇覆盖率。支持区县连锁企业租用公共信息平台技术资源建立企业信息管理系统,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巩固已建成的连锁网络。加快郊区中心站点和郊区连锁企业配送中心建设,提高对偏远乡村及山区网点的商品配送率和辅射能力。
培育农资和地产农产品新型流通体系。培育新型农资流通和服务组织,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的连锁经营,构建现代农资流通体系,创新农资流通方式。2010年前农资连锁经营网络力争覆盖全市乡镇,可以满足80%的农资需求。推进郊区产地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改造,构建“畅通,高效、便捷、安全”的农产品流通网络,连锁企业定单采购、配送中心快速分销的地产农产品力争达到20%以上,实现地产农产品销售便利化。
加快发展生活服务业。在规范提升现有的生活服务业的基础上,按照居民现代消费需求,对居民生活服务市场进一步细分,创新发展居民生活服务的新业种、新业态、新模式。推进便民服务进家庭,鼓励开展送餐、送药、送菜、送保健、送维修等预约上门服务,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
4、可持续发展支撑体系
积极倡导安全绿色消费。深入推进流通环节食品放心工程,继续整合本市生猪屠宰资源,将不符合规划、工艺不达标的屠宰厂全部整合到位,培育大中型现代化屠宰企业,保证肉类商品消费安全。大力提倡节约资源、健康文明的消费模式,鼓励消费绿色、有机食品,减少使用过度包装和一次性用品,引导消费者逐步形成符合环保、节能、绿色要求的消费行为。培育绿色市场,开辟绿色通道,为绿色消费创造条件。
推进行业环保、节能、节水。鼓励对现有商业设施设备进行节能技术改造,倡导使用绿色电力、能效标识产品、节能节水认证产品,进一步降低商业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水耗。提高洗衣行业的集约发展水平,建立1-2家具有一定规模的洗衣示范厂。积极推进使用回用水进程,力争30%以上的水洗厂使用回用水设备,在洗染行业率先实现“环保、节能、节水”目标。
建立新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采取“政府引导、多种经济成分参与、市场化运作、试点先行”的方式,通过掌控前端、物流配送、专业分拣、厂商直挂的运作模式,形成再生资源回收与再利用企业有效链接的产业链。规范回收站点,引进现代物流方式,减少再生资源流通的中间环节,实行专业分拣,用公司制运作代替摊群市场为主的运作模式,再造回收体系,消除环境隐患;清理整顿现有再生资源集散市场,撤除非法市场,对保留的市场进行升级改造,形成若干运营规范、专业化、符合环保要求的分拣加工中心。同时,加快制定行业法规,合理引导,强化规范,科学管理,逐步构筑符合首都特点的再生资源产业化运作体系,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市场化、规模化、现代化进程,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提高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和旧货业的管理水平。制定行业发展规范和支持政策,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规范和操作标准,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厂及回收中心,实现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信息化管理,全面提升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工艺水平。建立与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监管的工作机制。实现报废汽车回收再利用产业化发展目标。促进旧货行业健康发展,引导行业资源整合,到2010年,培育5家左右龙头企业。
5、现代流通发展体系
大力提高连锁经营水平。进一步扩大连锁经营的行业覆盖面,增加连锁经营业种数量,推进连锁经营向生活服务等行业的延伸发展。鼓励优势连锁企业通过兼并、收购、重组等形式,向郊区和外埠拓展。鼓励各行业龙头企业通过连锁经营,整合社会分散资源,提升行业组织化程度。规范发展特许连锁模式,推进自愿连锁方式健康发展。
加速零售业态创新发展。鼓励和引导传统百货业加快商品经营结构调整,强化品牌经营,突出主打特色,完善业态服务功能,向现代百货业过渡。进一步提高超市业经营管理水平。引进专业化、细分化的新业态,鼓励食品、化妆品、玩具、花木、娱乐用品、文化创意产品、汽车等专业店发展。探索开展二手商品专卖店试点。鼓励发展方便居民日常生活的24小时便利店和不同业种的折扣店。推进网上购物、电视电话购物、邮购等无店铺商业发展。在特定区域和场所推广自动售货机。引导有条件的小商品市场加快调整经营方式,促进批零功能分离,向现代百货店、专业超市等业态转变。积极探索业态创新,拓展服务方式,为居民提供更加丰富的商品和服务。
加快现代物流配送业发展。加快规划的公共物流区建设。整合物流资源,培育大型物流企业。引导工商企业剥离物流业务,鼓励发展第三方物流企业,发展专业化、社会化物流。通过提升物流企业管理机械化、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大力提高商品流通效率。扩大连锁企业集中统一配送商品的比重。大力发展农产品和生活必需品物流配送企业。
健全现代批发业功能。推进和完善代理制,培育一批专业化的品牌代理商,鼓励发展佣金代理制,积极培养“职业买手”。规范发展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有利于发展首都优势产业的电子产品、图书音像、轻纺服装、建材家居等以批发为主的专业市场,增强商品集散和辐射能力,巩固和增强北京作为北方商品流通中心的地位。
全面推进“科技兴商”。健全北京商业服务网的综合服务功能,加强公共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为不同行业、企业和消费者提供个性化信息服务。为500家左右中小流通企业(店铺)提供预先计划与日程安排(APS)技术支持;提高企业管理信息系统(MIS)应用水平,鼓励企业升级管理系统,建立集采购、结算、营销、服务、供应商管理、顾客管理等经营全过程的管理系统。积极推进零售商与供应商建立电子自动结算系统。加快物流基地、重点物流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信息系统建设,积极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提高郊区商业连锁企业信息化水平,力争50%以上郊区连锁零售企业建立MIS系统,并基本实现单品管理。创建便捷的刷卡消费环境。大力推进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扩大刷卡消费服务覆盖面。2008年7月前,重点功能区、主要商业街区、饭店、旅游景区、奥运村、奥运场馆及周边地区的商业设施要全部实现刷卡消费无障碍。
6、特色经营服务体系
改造提升重点商业街区(市场)。参照国内外现代化商业街的成功模式,对本市重点商业街区进行整体改造提升,突出街区特色,提升设计水平,完善停车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聚集品牌企业和品牌商品,增加休闲娱乐服务设施配置,调整完善综合服务功能,提高商业街区的经营档次和综合服务水平,满足消费者现代化、多元化的消费需求。将王府井、西单建设成北京标志性现代商业街,将前门-大栅栏改造建设成为传统特色突出的文化旅游商业街。继续推出和完善海淀图书城、琉璃厂文化街、潘家园旧货市场等10个左右全市性特色商业街区(市场)和朝阳大都酒吧街等15个左右区域性特色商业街区(市场)。根据城市功能区定位的要求,配合新城的总体开发建设,高标准规划建设重点新城商业。完善重点新城商业服务体系,优化商业消费服务环境,为中心城区产业和人口的转移创造条件。
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实施“品牌振兴”计划,建立品牌促进、保护和推介的政策体系,逐步形成有利于流通领域自主品牌成长发展的机制,营造良好的品牌发展环境。重点培育和支持发展一批在国内外市场具有发展潜力的北京商业企业品牌和商品品牌。组织评选推介“特色商店”、“特色风味餐厅”和“特色清真餐厅”三大品牌系列,培育商业和餐饮企业知名品牌。
振兴京城老字号。突出历史文化名城优势,秉承京城优秀文化,促进老字号体制变革和创新,运用现代技术改造传统生产经营模式,推动老字号传承与发展相融合,鼓励企业深度开发具有北京老字号文化特色的京味品牌商品,用现代营销理念和完善的服务重塑品牌特色和企业形象。加强优秀老字号企业集中宣传推介,支持老字号企业通过直营或加盟连锁方式向重点新城、郊区、外埠及海外市场延伸发展。
提升餐饮业服务水准。统筹全市餐饮业发展的空间布局和结构,减少餐饮网点空白,提高商务就餐、居民就餐和外来旅游人员就餐的便利程度。促进餐饮企业达标升级,扩大国家特级、一级酒家、酒店比重。培育厨师队伍,增加烹饪大师、名师数量。培育和推广风味特色餐饮店、民族清真餐饮店,鼓励国内外各种风味特色的名优餐饮品牌落户北京,积极打造中国美食之都,世界美食之窗。
第四部分 重点商业空间布局
一、商业布局总体思路
按照城乡统筹发展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区县功能定位的新要求,加强本市不同区域商业发展和布局的分类指导,规范提升首都核心区商业,健全完善城市功能拓展区商业,加快发展城市发展新区商业,配套建设生态涵养发展区商业,形成符合区域功能定位的商业体系。
专栏3:功能区商业发展重点与布局
首都功能 核心区 | 总的原则是“控制总量,优化结构,完善功能”。除王府井、西单、前门-大栅栏三个广域型商业中心外,结合轨道交通和交通枢纽的发展,规划发展东四隆福寺、东直门、北京站、新街口、马甸、西直门、阜成门、复兴门外、动物园、崇文门外、宣武门外、广安门内等区域商业中心。鼓励发展商旅商业和现代服务业,进一步规范和提升一批体现首都历史文化特点和鲜明民族特色的商业街区(市场)。核心区商业发展以现有设施的功能的完善、配套、提升为主,限制新建大型商业设施和小商品市场。 |
城市功能 拓展区 | 新增商业设施建设向东部、东南部倾斜。鼓励在区域内东部、东南部地区发展大型现代商业服务设施(包括各类新型业态),整合现有设施,新建若干商业中心,加快建设中关村、商务中心区(CBD)、奥运村等三个功能区配套商业;提升特色商业街水平,鼓励在商业中心发展特色、专业小店铺,限制发展占地面积大的大型市场类设施。 |
城市发展 新 区 | 选择具备一定人口规模、交通条件成熟的区位,建设发展中等规模的商业中心,以集中化布局为主,区域内形成以各商业中心为主体的“大集中、小分散”的布局。推进顺义、通州、亦庄等重点新城商业与新城建设同步发展。 |
生态涵养 发展区 | 除了满足居民日常生活消费需求、经济技术产业和教育科研等需求,在新城中心分别设置区域商业中心外,开发建设若干休闲旅游商业设施,选择合适的区位规划建设生态友好型商业中心,强化相关服务功能。 |
二、零售商业空间布局
总的原则是优化核心,延伸两轴,发展新城,强化特色。
优化核心:以存量结构调整升级为主,集聚精华、突出特色,重点突出王府井、西单、前门-大栅栏三个著名商业街区的服务功能,提升核心区商业的吸引力、辐射力。
延伸两轴:在两轴延长线建设大型多功能商业设施,形成各具特色的商业集群。东西轴线上,东端重点发展满足新型制造业和居民生活需求的新型商业,西端发展适应休闲旅游需求和现代时尚生活的新型商业。南北轴线上,北端奥运村地区以体育健身、体育休闲为主题,发展会展、商务及个性化生活服务组团型商业设施。南端重点发展专业市场和特色民俗民风商业。
发展新城:根据新城功能定位,建立体系完整、功能完备的新城商业,实现高起点、高标准、跨越式发展。顺义商业要强化为现代制造业发展服务的功能,以空港物流基地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新中国国际展览中心等建设为契机,配套构建生活服务体系和产业服务体系。通州商业要配合物流基地、商务中心区建设,强化现代服务功能。同时,加快发展运河沿岸休闲旅游商业。亦庄开发区商业发展也要适应区域功能特点,着力发展新型服务业。
强化特色:加快发展中关村科技园区、北京商务中心区和奥林匹克公园等三个产业功能区主题商业,充分发挥品牌知名度优势,强化功能区商业特色。在城市新兴繁华区、大型居住区、新城中心区开发建设一批反映北京传统特色、民俗风情的特色街区。建设具有少数民族地区和其他国家、民族生活习俗、宗教、文化特点的专题购物、餐饮、娱乐街区,适应北京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层级型商业经营系统。
专栏4:层级型商业经营系统
第一层级 | 由王府井、西单、前门-大栅栏等以满足市内外、境内外消费者休闲、旅游消费需求为主的广域型城市商业中心构成。同时,促进中关村国际商城等大型现代商业中心加快发展,完善功能,提升客流聚集能力,扩大知名度,为三大商业中心提供必要的补充。 |
第二层级 | 由商圈范围涵盖较大城市范围的区域型商业中心构成。进一步完善目前基本成型的公主坟、朝外、崇文门外大街等以满足消费者的选择性购买和一般性休闲消费需求为主的区域商业中心。加大新城特别是顺义、通州、亦庄等三个重点新城商业的发展,逐步形成承载城市产业和人口转移的新的区域型商业中心。 |
第三层级 | 由社区商业构成。包括社区商业中心和便民终端设施,以满足居民日常生活消费需求为主。 |
三、专业市场空间布局
遵循“控制规模、调整布局、优化结构、整体提升”的指导思想,对专业市场进行“规范、调整、发展、提高”,对中心城地区内的市场逐步进行调整升级和外迁,在中心城外围地区发展适应北京产业升级和为城市功能服务的具有强辐射能力的集散型专业市场,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专业、满足城市发展需要的专业市场体系。
农产品批发市场是重要的城市流通基础设施。今后,在城市功能拓展区和重点新城主要提升改造丰台新发地、顺义石门等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每个新城原则上着重发展一个区域综合农产品批发市场。在具备条件的区县发展产地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在城市外围适当地区重点培育发展1-2个大型一级粮油批发市场。
小商品交易市场按照“控制数量、促进合并、发展专业、转型创新、服务生活、完善布局、形成枢纽、扩大辐射”的原则,优化布局,提升水平。限制二环路以内小商品市场的发展,鼓励现有的小商品市场改造、转型或迁出;东西北四环路以内,南三环路以内严格禁止新增小商品批发市场;东西北四环路和五环路之间,南三环路与南四环路之间限制新建大型商品交易市场,鼓励现有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向社区菜市场转型;郊区各类商品交易市场要以满足新城发展和居民生活为目标进行升级改造。
汽车交易市场要根据产业发展和消费需要在相关区域适度规划建设,继续提升四合庄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石景山北京国际汽车贸易园区、昌平回龙观汽车交易市场、朝阳平房东方基业汽车交易市场等经营管理水平,加快建设丰台汽车博览中心。
规范提升汽配市场和建材市场水平,促进其适度发展、合理布局。
第五部分 行业发展指导方向
一、鼓励发展的重点领域或项目
基础设施类:一是硬件设施。主要包括储备粮食仓库、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公共物流区及保税物流中心、重点商业街区改造升级、新城和新兴住宅区商业中心建设、各类市场调整提升、符合规划的大型购物中心建设、生猪屠宰厂整合等。二是软件设施。主要包括商业公共信息平台――北京商业服务网建立与完善、市场运行监测系统建立与完善等。
便民服务类:社区菜市场(农贸市场)改造与提升、社区便民配送菜店、社区商业中心、社区连锁超市、便利店、修理服务网点、生鲜超市、美容美发品牌连锁店发展等;农村连锁超市、便利店等现代流通网络建设与发展、小城镇商业中心建设、农资连锁经营发展、农产品专业化经销公司、加工中心、专业合作社发展等。
特色经营类:商业品牌培育和推广、特色商品和旅游商品设计开发、特色商业街区(市场)、老字号商业、特色服务方式培育推广、特色商业服务企业连锁经营等。图书音像制品、文化用品、数码、电子等高科技产品、纺织服装、建材等为文化创意产业、现代制造业等优势产业服务的专业市场建设改造等。
科技创新类:连锁经营发展、企业综合管理信息系统(POS/MIS/ERP)、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商业智能技术(BI)、物流信息技术、刷卡消费推广应用等。社会化和专业化物流配送中心、物流资源整合、跨国和跨区域采购中心、新型营销方式推广、运用现代流通方式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培育大型流通企业等。
资源节约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旧货流通、节能节水环保项目、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洗衣示范厂建设等。
服务奥运类:奥运村、奥运场馆餐饮和生活服务、奥运物流设施建设等直接服务奥运项目;无障碍设施改造项目、购物和餐饮等消费信息咨询等间接服务奥运项目;迎奥运行业员工培训等。
二、限制发展的领域或项目
全市范围内未列入相关规划的各类汽车交易市场、汽车配件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购物中心、生猪屠宰厂、汽车拆解场所、成品油加油站、住宅底层影响居民生活的餐馆等商业服务业设施等。全市范围内不再发展再生资源集散市场。
三环路以内,从严控制大型商业设施建设。二环路以内地区、广域城市商业中心、区域商业中心、中关村、商务中心区(CBD)、金融街、奥运村、亦庄、临空经济区内的一般商品交易市场等。根据不同地区发展情况,对大型商业设施分业态、业种和不同规模进行限制发展。
每年度将根据实际情况,发布《北京市流通业发展分类指导目录》,具体明确限制发展的领域或项目。
第六部分 保障措施
一、加快商业法制环境建设
把促进行业规范发展与推进依法行政有机结合起来,抓紧制订和修订商业、餐饮业、生活服务业、特殊流通业的地方标准,逐步形成标准体系,实行标准化管理。争取在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大型商业设施设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酒类商品流通管理、零售企业促销和进货交易行为管理以及生活服务业管理等方面实现立法突破,进一步完善商业执法体系,大力提高行业规范化水平。
二、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流通现代化的意见》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关于促进连锁经营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研究制定北京市落实国务院加快流通业发展意见的具体实施办法。充分发挥商业流通发展资金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引导和促进作用,加强对商业流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中小流通企业的资金支持,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通过政策和资金的双重引导,促进首都商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三、加大行业信息引导力度
每年度制定和发布《北京市流通业发展分类指导目录》,组织力量定期编制本市商业发展报告、物流建设指南等公共信息资料,加大信息引导力度。进一步完善商务部门新闻发言人和政务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健全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以及行业协会组织的网站,推进政务公开,做到信息渠道畅通,积极引导商业的社会投资,促进商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加强行业协会组织建设
支持和引导相关行业协会加强自身建设,理顺政府与协会、协会与企业的关系。在新领域、新行业,培育建立新的行业协会,扩大协会覆盖面。鼓励区县健全完善地方协会、商会组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增强行业自我约束和发展能力。加强与市、区工商联的沟通联系,引导非公有制商业企业积极投身于商业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十一五”规划的贯彻落实工作中。
五、深入推进对内对外开放
以本市商业流通领域相对薄弱的环节为重点,继续有序引进外资企业,引导外资重点发展新型业态、社区商业,参与商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引进国际一流的商业、物流企业来京投资,设立采购中心、分销中心和结算中心;鼓励国外企业来京参与农产品批发市场、公共物流区等流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造;鼓励国内优势企业在京发展,优势互补,促进竞争。同时,打破所有制和行政区域限制,在商业、餐饮业、生活服务业和特殊流通行业广泛挖掘、培育和宣传推广龙头企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作用,带动本市商业企业加快发展,提升水平。
六、积极优化发展环境
完善连锁加盟、物流配送、信息化“三个平台”和资金扶持、法律援助、人才培训和信息服务“四个体系”,建立市、区商务部门共同推进中小流通企业发展的工作机制,不断优化中小流通企业的发展环境。高起点、高标准培育商业大企业集团,扩大企业经营规模,增强商业大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提高行业发展的集中度,以大企业为龙头带动整个行业提高组织化、规模化和规范化水平。
七、加快推动区域合作发展
按照“优势互补、合理分工、互惠双赢、协调发展”的原则,建立完善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政府引导、协会推动、企业积极参与的区域合作发展机制,以口岸、物流和居民生活必需品、区域市场建设等领域为重点,强化京津合作,推动京冀合作,通过加强京津冀合作交流,实现区域统筹、协调发展,完善首都商业服务体系。
八、实施“人才强商”战略
一手抓商业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建立商业职业经理人数据库,搭建行业人才交流平台,完善职业经理人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为行业发展提供必要的人力支持。一手抓员工素质提高,以高水平服务奥运为动力,进一步加强员工培训,大力推行持证上岗,提高商业员工的整体素质、业务技能和综合服务水平。
九、建立多向联动机制
成立商业规划专家委员会,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实现部门联动,提高规划的实际效力。探索建立大型商业设施项目立项听证制度。加强市、区两级商业规划的配套衔接,各区县要在全市商业发展规划基本框架内,结合本区县实际制定和落实区域性商业发展规划,形成市区两级商业规划体系。
十、加强规划评估调整
对规划落实情况,力争每年初步评估一次,期中重点评估一次,期末进行全面评估。同时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深入分析,并根据实际需要对规划做出适当调整,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以及对行业发展的引导作用。
注释:
① 2000-2003年消费品零售额、商品销售总额为经济普查后调整数据,2004年数据为第一次经济普查数据,2005年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
② 商业增加值含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
③ 从业人员含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的企业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④ 电子商务交易额包括B to B、B to C、C to C、C to G,数据来自北京市信息办。
⑤ 刷卡消费额含居民购房等刷卡消费。数据来源为人民银行北京营业部。
⑥ 商业法人单位数、个体经营户含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它服务业。
⑦ 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餐饮企业标准依据国家统计制度规定,数据来自市统计局。
⑧ 外资商业范围以市商务局正式审批的企业为准。
⑨ 数据来源为《北京交通发展纲要(200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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