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5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5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说明
(一)本单位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市商务局(简称市商务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局级,加挂北京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简称市政府口岸办)牌子。主要职责是:
1.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研究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经济合作和口岸工作的发展战略,提出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推进本市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促进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3.促进本市城乡市场发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市商品流通和生活性服务业(不含住宿业)重点设施的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市级商业中心、特色商业街区、大型批发零售商业设施等流通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商业体系和农村流通现代化体系建设。牵头负责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提升工作及相关行业发展促进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本市消费促进工作,研究制定促消费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市有关部门、各区开展促消费工作。负责批发、零售行业发展促进等工作。承担协调推进北京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有关工作。
5.承担牵头协调本市整顿和规范流通秩序工作的责任。提出提升商业服务质量和规范流通秩序的政策建议。参与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按照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6.承担组织实施本市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有关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组织落实中央及本市重大会议活动的商品供应和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7.统筹推进本市商务服务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商务服务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市物流配送重点设施布局规划,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物流园区的规划和建设。统筹本市会展业发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会展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8.负责本市货物进出口相关管理工作,拟订促进外贸发展规划,提出促进外贸稳增长调结构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外贸运行情况。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支持政策措施。负责进出口企业经营资格备案、进出口许可证签发等行政管理工作。监督和协调本市机电产品的国际招标投标活动。负责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的相关行业指导工作。指导开发区外贸、外商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工作。
9.负责本市技术贸易工作,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依法颁发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
10.牵头拟订本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贸易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会同有关方面拟订促进对外文化贸易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外文化贸易统计分析等工作。
11.协助承担本市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负责涉及本市的世界贸易组织有关事务的综合协调工作。协助承担本市进出口公平贸易、产业损害调查及产业安全应对工作。
12.负责本市外商投资相关管理及投资促进工作,拟订外商投资及投资促进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以及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本市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工作。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经济合作交流。
13.负责本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研究提出对外经济合作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与国外多双边经济、技术援助的有关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负责牵头外派劳务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按权限依法核准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
14.负责依法指导、协调商务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商务领域重点单位贯彻落实有关安全法律法规,配合有关部门对违反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依法对本市成品油流通等方面的安全工作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15.起草本市关于口岸工作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口岸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口岸综合协调管理和通关便利化工作。研究拟订北京电子口岸整体规划,负责电子口岸建设的组织、协调与联络。组织实施北京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工作。负责京津冀口岸协同发展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航空口岸反走私反偷渡工作和首都机场地区精神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
16.负责本市商业服务业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引导、推动并组织协调商业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及老字号传承人才培养工作。
1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8.职能转变。市商务局要加强、优化、转变商务领域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行业管理制度和政策体系,加强宏观指导和内外贸易统筹,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流通秩序建设。着力加大对市场总消费促进工作的统筹力度,切实推动商业服务业品牌发展和服务质量提升,优化商务领域营商环境。
19.有关职责分工。与市药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商务局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市药监局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商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办字〔2019〕44号)、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京编委〔2020〕56号)等机构编制批复文件,北京市商务局设办公室、综合处(研究室)、法制与公平贸易处(世贸组织事务处)、综合协调处、制度创新处、运行指导处、统计信息处、督查评估处、规划建设处、流通发展处、服务质量促进处(流通秩序处)、消费促进一处(北京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协调处)、消费促进二处、生活服务业一处、生活服务业二处、储备调控处、市场建设处(京津冀商务发展协同处)、电子商务处(跨境电商促进处)、物流发展处、商务服务业发展处、商务环境协调推进处(总部经济发展处)、外贸运行处(北京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会展处、服务贸易处、外资发展处、外资管理处(对港澳台经济合作处)、对外经济合作处、安全管理处、口岸综合业务处、口岸管理处、商务信息化处、新闻宣传处、财务处、人事处、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处)、机关纪委、工会、离退休干部处等38个处室。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截止至2024年9月,北京市商务局(本级)行政编制260人,实有人数257人;离退休人员216人(其中,离休干部3人,退休干部212人、退休工勤人员1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预算235551.16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193200.25万元增加42350.91万元,增长21.92%。主要原因是加大了中央资金及市级资金对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支持力度。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35762.81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5762.81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事业收入0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9.其他收入0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99788.35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99788.35万元。
图1: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支出预算235551.16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193200.25万元增加42350.91万元,增长21.92%。主要原因是加大了中央资金及市级资金对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支持力度。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12421.76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5.27%,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12348.44万元增加73.32万元,增长0.59%。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223129.40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180851.81万元增加42277.59万元,增长23.38%。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年终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商务局(本级)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为北京市商务局(本级)。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25.48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减少6.3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5年预算数196.83万元,与2024年年初预算数196.83万元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数2.85万元,与2024年年初预算数2.85万元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25.80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4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25.8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13.13万元,公务用车维修4.7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4.63万元,其他支出3.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32.10万元减少6.30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5年北京市商务局(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886.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9.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9776.76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5年北京市商务局(本级)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8838.75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5年北京市商务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72.51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5年,北京市商务局(本级)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54个,占本单位本年预算项目54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23473.72万元,占本单位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底,北京市商务局(本级)共有车辆11台,共计219.6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69台(套)、共计12738.55万元。2025年预算安排中,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八)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情况说明
围绕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目标,进一步优化本市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主体结构,研究制定激励政策,鼓励企业助力扩内需、促消费,推动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2025年安排预算1.56亿元,主要支持在北京地区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企业,根据经营情况等因素核定给予奖励。该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批发和零售、餐饮企业健康发展,有效降低企业经营成本,鼓励企业进一步开拓创新,稳定企业在京发展信心,提升在京贡献。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单位当年单位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5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附件:北京市商务局(本级)2025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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