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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务局综合事务中心2023年度决算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4-09-12         信息提供: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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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京编委〔2021〕134号)要求,整合北京市商务局信息中心、北京市商务局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北京市商务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北京市口岸办综合管理服务中心,组建北京市商务局综合事务中心,为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承担市商务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机关服务保障、国有资产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方面事务性工作;协助机关承担宣传、舆情监测分析、口岸通关便利化及重大活动保障的具体工作。
  北京市商务局综合事务中心内设综合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等14个科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北京市商务局综合事务中心事业编制89人,实有人数77人,行政编制0人。离退休人员数118人,其中退休干部数49人,退休工勤人员数69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3685.88万元,比上年减少133.47万元,下降3.49%。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628.74万元,比上年减少148.72万元,下降3.94%。
  1.财政拨款收入3627.4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27.4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1.2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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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572.48万元,比上年减少144.89万元,下降3.90%,其中:基本支出3463.8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6.95%;项目支出108.6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0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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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627.47万元,比上年减少148万元,下降3.92%。主要原因:我单位本年度存在退休人员,相关人员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71.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02.1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4.06%;教育支出1.9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5%;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326.9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16%;卫生健康支出240.3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73%。其中: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3002.1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53.03万元,增长1.80%。其中:
  “商贸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3002.1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53.03万元,增长1.80%。主要原因:落实国家及北京市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等有关政策,2023年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2、“教育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9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54万元,下降56.44%。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3年度决算1.9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54万元,下降56.44%。主要原因:本着厉行勤俭节约的原则,充分利用本单位内部场所进行业务培训。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326.9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67万元,下降0.51%。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326.9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67万元,下降0.51%。主要原因:按照社保缴费标准据实缴费,费用较年初预算略有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240.3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3年度决算240.3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按照社保缴费标准据实缴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462.85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所属0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5.95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1.45万元减少5.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 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5.9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1.45万元减少5.5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2023年度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5.9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1.45万元减少5.5万元,主要原因:落实中央和北京市关于厉行勤俭节约的工作要求,继续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维支出。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6万元,公务用车维修3.59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72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04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8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2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4.2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共计0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截至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7台,共计99.55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贸事务方面的支出。
  9.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第四部分 2023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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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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