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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流通经济研究中心2023年度决算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4-09-12         信息提供:财务处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北京市流通经济研究中心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北京市流通经济研究中心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北京市流通经济研究中心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北京市流通经济研究中心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北京市流通经济研究中心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流通经济研究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本市流通业、国际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商务领域重点、热点问题的研究工作;承担本市商务领域运行监测工作。开展北京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有关研究工作。本单位内设8个部门,分别为:研究一部、研究二部、综合协调部、运行监测部、生活必需品监测部、国际贸易监测部、大数据应用部、办公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流通经济研究中心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42人,实有人数37人。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2200万元,比上年增加117.27万元,增长5.63%。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182.79万元,比上年增加100.72万元,增长4.84%。
  1.财政拨款收入2182.69万元,约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82.69万元,约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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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173.87万元,比上年增加124.63万元,增长6.08%,其中:基本支出1239.4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7.01%;项目支出934.4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2.9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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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82.69万元,比上年增加100.75万元,增长4.84%。主要原因:按照实际需求情况调整预算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62.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34.7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7.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1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97%;卫生健康支出85.3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95%;商务服务业等支出713.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2.9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234.76万元,比年初预算1069.94万元,增加164.82万元,增长15.4%。其中:
  “商贸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1234.76万元,比年初预算1069.94万元,增加164.82万元,增长15.4%。主要原因:按照实际需求情况调整预算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29.12万元,比年初预算106.9万元,增加22.22万元,增长20.7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129.12万元,比年初预算106.9万元,增加22.22万元,增长20.79%。主要原因:按单位实际情况,缴纳社保费用。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85.38万元,比年初预算69.74万元,增加15.64万元,增长22.43%。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3年度决算85.38万元,比年初预算69.74万元,增加15.64万元,增长22.43%。主要原因:按单位实际情况,缴纳社保费用。
  4、“商贸服务业等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713.2万元,比年初预算719.02万元,减少5.82万元,下降0.81%。其中:
  “商贸流通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533.2万元,比年初预算539.02万元,减少5.82万元,下降1.08%。主要原因:根据项目评审结果及实际执行情况使用项目资金。
  “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180万元,与年初预算180万元持平。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239.35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退休费支出。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万元,与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3年度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持平。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3年度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持平。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3年度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3年度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持平。2023年度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3年度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持平。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1.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1.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2.2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46%。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共计0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流通经济研究中心共有车辆0台,共计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贸事务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商务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13.商务服务业等支出(类)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北京市流通经济研究中心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038012-北京市流通经济研究中心-决算批复报表
038012北京市流通经济研究中心2023年项目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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