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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其他
  2. [制发单位]
    北京市商务局
  3. [实施日期]
    2026-08-31
  4. [成文日期]
    2026-08-27
  5. [发文序号]
    京商函字〔2026〕797号
  6. [发布日期]
    2026-08-31
  7. [有效性]   
    现行有效
  8. [失效日期]
    2030-12-31

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五五”时期高水平开放型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31         信息提供:北京市商务局

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统一要求,为推动“十五五”时期高水平开放型经济发展,市商务局牵头制定了《北京市“十五五”时期高水平开放型经济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北京市商务局
2026年8月27日


北京市“十五五”时期高水平开放型经济发展规划

  对外开放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是我国主动作为,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的战略举措。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水平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根据《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新时代首都发展为统领,坚持开放合作、互利共赢,积极参与贸易强国建设,全面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注重“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统筹发展和安全,塑造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发展新优势。
  到2030年,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两区”)和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关村论坛、金融街论坛、北京文化论坛(以下简称“四平台”)促开放作用进一步增强,重点领域开放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更大突破,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加速形成全球数字经济示范引领地、全球医药健康创新策源地、国际现代服务产业集聚地、双向互促的开放高地。到2035年,北京在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新格局中走在前列,参与国际经贸规则治理能力大幅提升,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优势进一步增强。

北京市“十五五”时期高水平开放型经济发展规划主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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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为5年累计数。

  二、构建以“两区”为核心的高能级开放平台
  (一)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
  稳步扩大高水平开放,促进国内国际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容,逐步构建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推动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方案迭代升级。主动对接我国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进程,持续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扎实开展世界贸易组织《电子商务协定》试行工作,做好规则落地经验积累。促进国际科技交流合作,支持构建开放协同的创新生态环境。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提升临床试验效率,促进研发创新、生产制造和成果转化。提升药械产品通关便利化水平。健全国际医疗服务体系,拓展卫生健康国际合作。持续推动电信领域对外开放。持续优化数据出境负面清单政策体系,分行业、分批次滚动出台数据出境负面清单,持续推动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化改革。深入推动北京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优化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相关试点工作。支持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拓展账户功能。支持北京证券交易所扩大高水平开放。动态调整《北京市国际职业资格认可目录》。优化国际学校布局,扩大高质量国际教育供给。推进集消费、社交、休闲、文化、生态于一体的国际消费体验区建设。构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体育赛事体系。全力打造首善标准、国际视野、创新驱动、融合赋能的“北京会展”品牌,建设特色鲜明的会展产业集聚区,“一场一策”谋划重点场馆发展,“一业一展”培育品牌会展项目。
  (二)打造多点支撑的全域开放格局
  强化园区承载,推动重点产业园区在资源互补、产业联动等方面深化合作,形成“各展所长、全域协同”的开放发展格局。加强与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省市交流合作。深化京港、京澳全方位合作,促进京台交流合作。利用北京(京津冀)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国际绿色经济标杆城市、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等政策叠加优势,加强联动发展,推动建设50个左右标志性项目。


  (三)高水平建设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
  深入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行动。完善以贸易、投资、资金流动、交通运输、人员往来自由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为重点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政策体系,开展更大力度高水平开放试验,提升创新引领发展能级。着力建设以科技创新、服务业开放、数字经济为主要特征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打造具有北京辨识度的“创新、数智、绿色、便利、协同”自贸品牌,构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高水平开放平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首创性成果。

  (四)加强重点开放平台联动
  在有条件的区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发展区。积极争取优化调整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布局范围。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与特色园区政策互通、功能互补、产业互联。进一步发挥京津冀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席会议作用,推进京津冀自由贸易试验区重点领域全产业链协同创新发展。与国内其他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建立常态化协同创新机制。
  (五)加快提升“四平台”国际影响力
  以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为牵引激发国际服务贸易活力,集中展示新技术新应用新方案,促进多双边合作发展共识和成果落地;进一步健全市场化运营体系,高水平建设好永久会址,持续提升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水平。提升中关村论坛国际创新引领力,深化全球科技交流合作,更好链接全球资源,着力营造国际一流的开放合作创新生态。办好金融街论坛,加强国际金融交流对话,有序扩大国际金融合作,积极参与全球金融治理。提升北京文化论坛国际影响力,更好推动文化交流和文明互鉴。

  三、推进利用外资固稳促优
  (六)持续深化投资准入改革
  深化外商投资促进体制机制改革,保障外资企业在要素获取、资质许可、标准制定、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国民待遇。落实“准入又准营”,健全重点外商投资项目服务机制,加强项目洽谈、签约、注册、运营等全流程服务,加快打造全球重要投资目的地。
  (七)着力引导投资布局优化
  拓展多元化引资来源,引导外资优化产业布局。鼓励和引导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推动外资企业加快本地化生产、参与产业链上下游配套协作。支持跨国公司在京设立地区总部。支持外资企业设立投资性公司、研发中心等。
  (八)不断提升投资便利水平
  持续完善“北京市市长国际企业家顾问会议”、“外商投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等机制。积极争取在京开展境外人员服务便利化改革措施先行先试。推动优化签证、停居留、证件办理等领域便利化服务。加强国际化服务信息供给,完善北京国际版门户网站多语种服务功能。提升重点公共场所多语种标识规范化水平。完善外籍人士移动支付便利服务。探索在境外人员集中区域建立一站式外籍人士服务中心。
  (九)创新升级投资促进方式
  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投资北京”品牌。加强平台招商、重大活动招商、产业链招商、场景招商、会展招商等,在重点产业领域引进一批重大外资项目。深化境内外投资促进机构合作,搭建精准高效的投资促进交流平台。支持国际组织在京发展,举办国际会议、国际活动。发挥好重要活动参与企业招商引资工作机制,提升投资促进实效。
  (十)全面加强投资保护力度
  健全市区协同联动的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完善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打造商事案件诉讼、调解、仲裁一站式服务。支持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依法开展涉外调解、仲裁业务活动。

  四、促进货物贸易提质增效
  (十一)拓展重点国际贸易市场
  聚焦集成电路、生物医药、航空航天、高端装备等优势产业,巩固对外贸易传统市场。依托《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等,深度挖掘区域市场合作潜力。聚焦绿色能源等领域,稳步扩大新兴市场外贸规模。
  (十二)优化国际贸易结构
  深化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依托商务部“共享大市场·出口中国”系列活动平台,拓宽进口渠道,扩大优质商品进口。支持“双自主”企业做大做强,扩大生物医药、高新技术等产品出口。拓展中间品贸易等新增长点。发展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业务。
  (十三)促进跨境电商创新发展
  立足产业特色和禀赋优势,加大跨境电商企业引育力度,建设功能型、专业化的跨境电商产业园。推广“跨境电商+跨关区保展+体验消费”新模式,探索“保税仓+直播”、“体验店+直播”等新场景。升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功能。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建设运营海外仓。
  (十四)积极拓展绿色贸易
  支持外贸企业推行绿色设计、开展绿色产品认证。探索发展绿氢等可持续燃料贸易。高质量保障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平稳运行,探索研究跨境碳交易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将碳表现纳入投融资管理考量。
  (十五)强化贸易服务支撑体系
  促进贸易投资一体化,发挥投资对贸易带动作用。推动内外贸企业双向布局,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拓展深化跨境人民币便利化应用场景。加强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企业培育和服务。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推动电子提单、电子仓单等电子票据应用。拓展“人工智能+贸易”场景。优化外贸专项支持措施,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政策宣贯与咨询服务体系。

  五、推动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
  (十六)做强服务贸易重点领域
  推动北京国际航空客货运输协同发展,健全国际航空寄递网络。培育多式联运经营主体,拓展多式联运服务功能。用足用好单方面免签、互免签证、240小时过境免签、口岸团体旅游签证等政策,丰富入境旅游产品和线路,优化入境消费环境。扩大离境退税商店覆盖面,推广“即买即退”。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文化贸易平台。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千帆出海”行动计划。加强服务贸易保险支持力度,有序发展跨境金融业务。
  (十七)拓宽服务贸易发展空间
  落实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积极扩大计算机信息服务、商业服务等优势生产性服务出口,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向研发设计、整体解决方案等高端领域转型升级。扩大绿色节能技术和服务出口。促进医疗旅行服务出口,开展中医药服务消费和贸易融合发展试点。落实《鼓励进口服务目录》。鼓励节能降碳、环境保护、生态治理等方面技术和服务进口。高水平建设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深化国家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建设。全面推进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北京国际法商融合示范区建设。扩大留学教育市场。用好服务贸易相关领域目标企业清单,培育壮大服务贸易企业。
  (十八)推动数字贸易创新发展
  建设国家数字贸易示范区。依托中关村软件园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等载体,着力培育制度、科技双创新的数字贸易集聚区。统筹推进“超级节点+行业节点”的算力布局建设。推动数字服务贸易与高端制造业深度融合。加快推动通信、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领域对外贸易。积极拓展数字人民币在数字贸易中的应用场景。支持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建成国家级数据交易所。推动电子签名在国际联运无纸化运输领域应用。
  (十九)完善数字贸易治理体系
  加快构建数字信任体系,集约建设跨境可信数据空间,鼓励数据安全、数据资产、数字信用等专业服务机构国际化发展。推出一批数据保护、数据流通等领域的典型司法案例。建设数据跨境服务中心,探索建立重点行业领域的重要数据识别认定机制,进一步提升数字贸易便利化服务水平。

  六、提升对外投资合作水平
  (二十)支持对外投资合作企业稳健出海
  引导出海龙头企业及中小企业合理有序布局海外业务。优化对外投资备案管理和服务,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管理体系。依托北京数字经济企业出海创新服务基地等平台助力企业出海。
  (二十一)完善北京海外综合服务体系
  加强北京海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出海综合服务港特色发展,稳步拓展海外综合服务站点。加强北京共建“一带一路”直通车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线下会客厅。鼓励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出口基地内相关服务机构为出海企业提供人力资源综合服务。加强出海企业国际化经营管理培训。
  (二十二)积极服务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
  依托中非合作论坛、中阿合作论坛等重要对话合作平台,统筹推进标志性工程和“小而美”项目建设。有序拓展共建“一带一路”国际市场,积极参与创新、数字、绿色、健康丝绸之路建设。在制度对接、数字经济、服务贸易、绿色贸易、人工智能、投资促进、园区建设等方面加强国际合作。支持企业参与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建设,探索“两国双园”等合作模式。加强中欧班列华北区域节点城市建设,推动房山、平谷等中欧(亚)班列常态化开行,与津冀协同创建中欧班列集结中心。

  七、构建高效协同的开放通道体系
  (二十三)打造全方位门户复合型国际航空枢纽
  高水平建设空中丝绸之路核心枢纽,推动北京“两场”新增时刻配置,提升“两场”时刻资源供给。完善中转设施和服务流程,扩大“一票到底、行李直挂”业务范围,提高国际国内中转便利化水平。强化主基地航司枢纽功能,积极争取优质航权与时刻资源。加快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本土航运航空公司,加大国际国内龙头航空物流企业引进力度。
  (二十四)提升口岸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
  巩固拓展进口货物“机坪直提”、“船边直提”,出口货物“抵港直装”等便利化措施。扩大远程属地查检试点应用范围。拓展“白名单+抽样放行”监管试点范围。优化货物贸易监管服务模式,为跨境电商、保税维修、离岸贸易等新模式发展提供通关便利。加快智慧海关、智慧口岸建设,实施“智慧海关”合作伙伴计划,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持续推广特色应用。
  (二十五)促进综合保税区扩能提质
  推进综合保税区创新发展制度建设。聚焦特色化发展布局,深化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罕见病药品保障先行区建设,推动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打造区港一体化通关模式,完善北京中关村综合保税区智慧监管模式,支持北京亦庄综合保税区打造以培育新质生产力为核心的综合保税区。培育壮大维修、研发、检测、培训、金融等“保税+”新业态新模式,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鼓励知名跨国公司和国际顶级科研机构在综合保税区设立实体化研发创新中心或开放创新平台。

  八、筑牢开放发展安全屏障
  (二十六)夯实安全发展基础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建立健全经济安全风险预警、防控和应急管理体系,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积极参与全球供应链治理,围绕重点产业链健全安全风险评估、动态预警和协同应对等机制。
  (二十七)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范
  严格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等,促进贸易合规建设。强化对外投资管理,加强投资指导、政策支持、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海外利益保障机制,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境外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管理,持续开展护航民营企业高质量国际合作专项行动。强化数据要素治理与数字基础设施安全保障,提升网络安全能力。维护金融稳定,稳步推进金融科技监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二十八)完善贸易摩擦应对机制
  强化涉外法律服务,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助力企业妥善应对经贸摩擦。健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建立重点产业海外维权援助机制。
  (二十九)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
  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则,规范审查程序,健全重大政策措施会审机制,加大对重点领域、特定行业政策措施抽查力度,强化审查主体责任。

  九、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加强党对开放型经济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发挥“两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作用,加强规划组织实施,细化分工落实,适时总结评估。加强开放政策与产业、科技、金融等政策协同配套,强化土地、资金、人才等要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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