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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商业特许经营备案企业: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特许人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将其上一年度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的情况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公告。
请各商业特许经营备案企业高度重视,于2026年3月31日前通过“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txjy.syggs.mofcom.gov.cn)报送2025年度合同年报(操作流程见附件)。
企业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联系方式有变动的,也请及时在系统中修改。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