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商务局,各区市场监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燕山市场监管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北京市商务局会同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订了《北京市家政服务合同》(BF-2025-2740)、《北京市家政服务中介合同(消费者版)》(BF-2025-1208)、《北京市家政服务中介合同(家政服务员版)》(BF-2025-1209)示范文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行示范文本的重要意义。积极宣传并引导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
二、示范文本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推行使用。
三、示范文本可登录首都之窗(www.beijing.gov.cn)、北京市商务局网站(sw.beijing.gov.cn)和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scjgj.beijing.gov.cn)进行下载。
四、本示范文本推行使用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向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馈。
特此通知。
北京市商务局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