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开展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工作的通知》(财建〔2025〕342号)精神,进一步激发北京消费市场活力,提升城市国际吸引力和竞争力,现启动北京市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1.《通知》有哪几个支持方向?
本次资金支持主要围绕三个方向展开,分别为支持打造国际友好型商圈(场所)、支持打造国际化消费场景和服务项目、支持扩大离境退税销售额。
2.如何支持打造国际友好型商圈(场所)?
支持商圈、商街、商场、等级景区、体育场馆、综合交通枢纽等场所,优化提升多语种语言标识、智能翻译、外卡支付、离境退税、行李寄存等国际化服务能力,对符合条件的商圈(场所),综合场所内商户数量、离境退税商店数量、离境退税商店覆盖率、外卡POS机商户覆盖率、多语种标识商户覆盖率、是否配置行李寄存点、是否拥有多语言界面APP(或小程序)等指标进行综合评分,按照分值分档予以最高300万元奖励。
3.申报打造国际友好型商圈(场所)有哪些条件?
(1)需由统一运营管理主体申报;
(2)商圈(场所)内商户数量不低于50家;
(3)商圈(场所)如为非统一收银场所,应拥有离境退税商店家数不少于5家,离境退税商店覆盖率不低于50%;如为统一收银场所,应能提供统一退税和“即买即退”服务;退税商店标识、退税服务指引等设置清晰。
(4)商圈(场所)如为非统一收银场所,外卡POS机商户覆盖率不低于50%;如为统一收银场所,应具备外卡收单功能;
(5)商圈(场所)内多语种语言标识体系完善,拥有多语种标识及服务清单(价签、菜单等)商户覆盖率不低于50%。
4.离境退税商店覆盖率、外卡POS机商户覆盖率、多语种标识商户覆盖率计算口径是什么?
(1)离境退税商店覆盖率: 商圈(场所)内已在税务部门备案离境退税商店数量与商圈(场所)内具备备案条件的零售类商店数量的比值。 符合以下条件的货物零售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即可成为退税商店:(1)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2)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B级或M级;(3)同意安装、使用离境退税管理系统,能够及时、准确地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信息;(4)同意单独设置退税物品销售明细账,并准确核算。
(2)外卡POS机商户覆盖率:场所内拥有外卡POS机商户数量与商户数量的比值。
(3)多语种标识及服务清单(价签、菜单等)商户覆盖率:场所内设置多语种语言标识及服务清单商户数量与商户数量的比值。其中,零售类商户需有多语种价签、餐饮类商户需有多语种菜单、其他商户需有多语种(价单等)服务清单。
5.如何支持打造国际化消费场景和服务项目?
支持企业在本市国际消费体验区、全国示范步行街、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及其他涉外消费重点区域中的商圈、商街、商场、等级景区、酒店、体育场馆、综合交通枢纽等场所,聚焦知识产权(IP)、数字、绿色、智能、文旅、体育、国潮等主题,打造国际化消费体验空间、主题店等地标性项目。支持企业聚焦涉外支付、离境退税、外币兑换等服务能级提升,布设具备流程整合、信息核验等集成功能的便利化设施。对符合条件项目,按照审定实际投资额的最高50%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最高补助2000万元,同一项目单位在本政策实施周期内申报多个类项目的最高累计补助2000万元。
6.申报支持打造国际化消费场景和服务项目有哪些条件?
(1)单个项目审定实际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
(2)项目申报主体需与投资主体一致,即申报材料、投资凭证的单位与申报单位为同一单位。
(3)项目投入营业使用时间应在2025年10月1日(含)至项目申报日期间。仅支持发票开具和资金支付时间在2025年10月1日(含)之后的实际投资,符合支持方向的合同投资总额支付率不低于70%。
7.哪些支出不纳入打造国际化消费场景和服务支持范围?
(1)新建、扩建基础设施,新建商业综合体以及各类古镇、纪念馆、博物馆等设施;
(2)项目日常运营维护保养等一般性支出;
(3)购置或租赁办公楼、宿舍,土地开发、征地拆迁、建设政府性楼堂馆所等明令禁止的支出项目;
(4)日常办公、招待费用、人员工资、办公房屋装修、罚款、赞助、偿还债务等间接开支;
(5)语言标识、外卡POS机、行李寄存点等装修、设备支出费用。
8.如何支持扩大离境退税销售额?
支持企业丰富退税商品、优化退税服务,积极扩大离境退税销售额,促进入境消费。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单季度离境退税销售额最高10%予以奖励(其中,普通离境退税申请单按对应销售额的最高8%予以奖励;“即买即退”申请单按对应销售额的最高10%予以奖励),单季度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400万元。
9.申报支持扩大离境退税销售额有哪些条件?
1.同一企业所属在京离境退税商店2025年四季度、2026年(一、二、三、四季度)、2027年(一、二季度)离境退税季度销售额5万元(含)以上;较上年同期实现5%以上增长(如上一年无退税销售额基数的视同符合增速条件)。
2.同一企业不得拆分申报,若实际运营单位为分公司,须由在京经营的母公司统一申报。
10.如何申报?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2027年6月30日止(如有变化,另行通知),项目申报单位根据隶属关系将申报材料报各区商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扫描电子版一并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