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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25年促进我市会展业发展奖励项目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5-06         信息提供:北京市商务局

  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促进我市商业会展业品牌化、专业化、国际化发展,依据《北京市商务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外经贸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京商财务字〔2022〕16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关于促进本市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京发改〔2023〕1112号)的通知要求,制定《北京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25年促进我市会展业发展奖励项目的通知》。

  二、支持范围和标准
  (一)支持范围
  一是支持引进国际专业展会项目支持2025年引进境外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型国际专业展会来京举办,对全球知名国际展会,展览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含)以上,国际参展商(含台、港、澳地区和外商投资及合资企业)租用展览面积占总展览面积比例达到20%及以上的项目,给予奖励。
  二是支持在京新办优质展会项目。对2025年在本市新举办的展会项目展览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含)以上,或近5年(2020年-2024年)未在本市举办,2025年在本市举办且展览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含)以上给予奖励
  三是支持优质展会做大做强项目。对2025年在本市举办规模达到1万平方米(含)且展面积较上届增加的展会项目(在我市一年举办2届及以上的,与上年同季展比较给予奖励。
  (二)支持标准
  一是支持引进国际专业展会项目,给予审定项目单位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二是支持在京新办优质展会项目,给予审定项目单位50万元奖励,每增加1万平米递增30万元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三是支持优质展会做大做强项目,对于审定项目,2025年当届规模达到1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展会项目,展览面积较上届每增加5000平方米,给予项目单位20万元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80万元。

  三、申报时间
  2025年项目分两批申报。2025年1月1日至8月1日举办完成的项目,请于2025年8月10日前报送;2025年8月1日至12月31日举办完成的项目,请于2026年1月10日前报送。

  四、申报方式
  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选择相对应的项目进行线上申报。申报项目纸质材料报送至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5号楼415房间。项目申报材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咨询电话:010-55579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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