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我局印发了《北京市商务局关于2025年度支持外贸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为做好项目征集工作,现将2025年支持外贸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项目资金拨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一)申报系统开放时间:2025年1月16日至3月14日;
(二)书面材料报送时间:2025年1月16日至3月14日
申报系统填报完成后即可报送书面材料,工作日受理。
二、书面材料受理部门及地点
企业请将资金拨付书面材料报送到所属区商务部门。
以上各区企业按照当地商务局要求报送书面材料。(详见附件)
三、需要报送的书面材料(按照以下顺序装订,一式两份分开装订,加盖公章,材料为外文还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一)通过“项目申报系统”生成的“资金项目拨付申请表”;
(二)项目实施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见各支持方向需要提交的材料);
(三)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发票)复印件;
(四)企业基本信息情况表(外贸企业信息管理系统打印);
(五)“双自主”企业相关商标及专利证书;
(六)获得国家高新技术认定的外贸企业需报送有效期内国家高新技术认定证书;
(七)项目单位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每个企业无论项目多少仅需提供一式两份)见后。
四、需要报送电子材料
所有书面材料扫描后以PDF格式存储,每个项目一个文件,文件名为企业名称+项目名称(例:北京XX有限公司参加XX展会项目,项目名称需保持与申报系统项目名称一致),与纸质材料一同报送。
五、调查问卷(见本通知后页,单独报送无需装订,需加盖公章)
各支持方向需要报送的材料
申报所需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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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际性展会 |
1.参展合同(展位确认书)及展方邀请函(翻译件); 2.参展人员(一人)的机票复印件、机票付款凭证、参展人员护照首页,签证页及出入境日期页复印件及参展人员参展期间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职工缴费信息);企业股东、境内全资母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人员参展需提供工商或审计部门盖章的股权证明; 3.发票复印件; 4.展位照片(包含展位号及企业标识)。 申请大型展品回运费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 1.与运输公司签订的运输合同; 2.中国贸促会出具的货物暂时进出口ATA单证册或海关进出口报关单据; 3.进出境物品申报用装箱清单; 以外汇结算的费用,需提供境外汇款申请书复印件(购买外汇的提供外汇买卖水单)。 |
二、企业管理体系认证 |
1.与认证机构签订的合同(协议); 3.认证机构开具的认证费发票复印件; |
三、产品认证 |
1.与认证、检测机构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5.认证机构的认证资格证书复印件;(与境内机构签订需提供认证机构在中国认监委备案有关资格证书;如与境外机构直接签订合同需要提供该机构具备认证检测有关资质证明)。 6.以外汇结算的费用,需提供境外汇款申请书复印件(购买外汇的提供外汇买卖水单)。 |
四、境外专利申请 |
1.与境内外专利机构签订的合同、协议复印件; 2.境外专利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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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商标注册 |
1.与委托商标注册方或境外机构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2.境外注册证书复印件; |
六、外贸软件云服务等信息化建设 |
1.与服务商签订的制作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2.服务商营业执照以及相关证书复印件; 3.发票复印件; 4.以外汇结算的费用,需提供境外汇款申请书复印件。 5.创建企业网站:提供ICP备案信息查询页面截图;(ICP备案信息必须是申报年度取得的) 6.网站截图 |
七、境外投议标 |
1.投(议)标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境外投(议)标许可证书等); 2.购置的标书封面; 3.未中标证明文件; 4.与项目设计单位签订的合同及设计报告复印件; 5.发票复印件; 6.考察及调研交通费(1)人员护照信息页、签证页及出入境日期页复印件;(标明出境及入境)(2)提供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3)网络购买机票需提供订单、发票及购票付款水单。(4)旅行社发票需附行程单、登机牌及付款凭证。(5)采用快捷通关出关的参展人员,需提供出入境管理局开具的出入境记录。(6)提供人员参加投议标期间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职工缴费信息)。法人提供营业执照;股东提供股权证明;若参展人员为港、台、澳人员或外籍人士,需提供《台港澳人员就业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复印件(复印照片页和工作单位页)。(参加投议标人员必须为申报项目单位人员,法人或股东); 7.以外汇结算的费用,需提供境外汇款申请书复印件(购买外汇的最好提供外汇买卖水单)。 |
八、改善融资服务 |
1.申报单位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和银行或申报单位与首创担保和银行三方共同签订的赔款转让协议。 2、融资贴息申请表(见下表2) 3、银行融资及其匹配的利息等银行凭证 (1)银行提供的客户入账通知单 (2)银行提供的客户付款通知单 |
九、出口企业内外销产品“三同”标识许可使用费 |
1、三同企业证书复印件; 2、三同标识许可使用合同复印件; 3、三同标识许可使用费发票复印件 |
十、线上国际展会(境内外) |
1.参展合同(展位确认书); 2.发票复印件; 3.3张页面截图(包含域名及企业标示)。 申请线上国际展会其他费用(线上对接洽谈、线上产品发布、搜索类)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 1.相关增值服务合同等; 2.相关增值活动界面截图; 以外汇结算的费用,需提供境外汇款申请书复印件(购买外汇的提供外汇买卖水单)。 |
六、装订要求
(一)为便于申报材料存档保存,本次资金拨付申报材料要求进行胶装。
(二)为节省审核时间,请各企业在每个项目申报材料如合同,证书,形式发票,境外汇款申请书等不同部分加装彩页或便签纸隔开,并注明内容。
(三)电子材料应将所有书面材料扫描后以PDF格式存储,每个项目一个文件,文件名为企业名称+项目名称(例:北京XX有限公司参加XX展会项目,项目名称需保持与申报系统项目名称一致),与纸质材料一同报送。
为方便企业进行项目申报,今年无项目计划申报环节,单个项目申请金额应大于5万元,请在系统中提交拨付申请后直接报送书面材料。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市商务局外贸运行处、各区商务部门联系。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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