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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商务局、相关企业: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跨境电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试区)建设。2025年是综试区设立十周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总结梳理综试区建设经验成效,推动跨境电商健康持续创新发展,按照商务部《关于请推荐跨境电商优秀实践案例的函》(商贸促函〔2025〕34号)要求,现面向各相关企业征集优秀实践案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内容
请各相关企业结合实际,总结提炼设立以来支持跨境电商创新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从促进平台和卖家出海、品牌建设、主体培育、数字赋能、海外仓发展、规则和标准走出去等方面,总结梳理典型案例。
二、报送要求
(一)案例具体要求。
1.典型性。选取的案例要有代表性,结合当地实际,重点聚焦单一专业领域,“小切口”深入分析。
2.创新性。案例应聚焦当前和“十四五”时期跨境电商工作重点、难点和热点,提出的解决方案或工作举措具有创新性。
3.实效性。案例应取得积极成效,对推动跨境电商发展具有明显促进作用。其中,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应尽可能量化说明。
4.可操作性。案例体现的经验做法可复制推广,对其他地方具有借鉴意义。
5.真实合规。案例应来自工作实践,涉及的主体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相关内容知识产权权属明晰,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如发现虚假、违规情况,相关单位未来三年内不得参与此类推荐。
(二)报送材料内容。
1.报送单位所在区商务主管部门的推荐函(正本)。
2.跨境电商优秀实践案例汇总表(附件1)。
3.跨境电商优秀实践案例申报书(附件2),要求语言精练、条理清晰、数据准确。每个案例控制在1500字以内。
4.可提供图表、照片、视频等证明材料,对重点内容和典型经验做法予以阐释说明,视频不超过5分钟。
5.报送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补充材料。纸质材料使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平整,封面使用普通A4纸即可。
三、工作程序
各相关企业报本区商务部门,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汇总本地区报送材料,并按照以上要求进行初核。初核后,将推荐函、实践案例汇总表和通过初核的申报书(一份)及电子版(光盘或U盘)于3月21日前报送至市商务局。
市商务局将根据申报案例内容,择优推荐优秀案例报送商务部。
联系人: 北京市商务局 电子商务处 李鹏飞
电话:010-55579314 手 机:13671386386
电子邮箱:lipengfei@sw.beijing.gov.cn
邮寄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5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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