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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跨境电商优秀实践案例的通知

进行中

发布时间:2025-03-10         信息提供:电子商务处

各区商务局、相关企业: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跨境电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试区)建设。2025年是综试区设立十周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总结梳理综试区建设经验成效,推动跨境电商健康持续创新发展,按照商务部《关于请推荐跨境电商优秀实践案例的函》(商贸促函〔2025〕34号)要求,现面向各相关企业征集优秀实践案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内容
  请各相关企业结合实际,总结提炼设立以来支持跨境电商创新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从促进平台和卖家出海、品牌建设、主体培育、数字赋能、海外仓发展、规则和标准走出去等方面,总结梳理典型案例。

  二、报送要求
  (一)案例具体要求。
  1.典型性。选取的案例要有代表性,结合当地实际,重点聚焦单一专业领域,“小切口”深入分析。
  2.创新性。案例应聚焦当前和“十四五”时期跨境电商工作重点、难点和热点,提出的解决方案或工作举措具有创新性。
  3.实效性。案例应取得积极成效,对推动跨境电商发展具有明显促进作用。其中,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应尽可能量化说明。
  4.可操作性。案例体现的经验做法可复制推广,对其他地方具有借鉴意义。
  5.真实合规。案例应来自工作实践,涉及的主体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相关内容知识产权权属明晰,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如发现虚假、违规情况,相关单位未来三年内不得参与此类推荐。
  ()报送材料内容。
  1.报送单位所在商务主管部门的推荐函(正本)。
  2.跨境电商优秀实践案例汇总表(附件1)。
  3.跨境电商优秀实践案例申报书(附件2),要求语言精练、条理清晰、数据准确。每个案例控制在1500字以内。
  4.可提供图表、照片、视频等证明材料,对重点内容和典型经验做法予以阐释说明,视频不超过5分钟。
  5.报送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补充材料。纸质材料使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平整,封面使用普通A4纸即可。

  三、工作程序
  各相关企业报本区商务部门,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汇总本地区报送材料,并按照以上要求进行初核。初核后,将推荐函、实践案例汇总表和通过初核的申报书(一份)及电子版(光盘或U盘)于3月21日前报送至市商务局

  市商务局将根据申报案例内容,择优推荐优秀案例报送商务部。

  联系人: 北京市商务局 电子商务处 李鹏飞  
  电话:010-55579314  手 机:13671386386
  电子邮箱:lipengfei@sw.beijing.gov.cn
  邮寄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5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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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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