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商流通字〔2026〕15号
根据我市汽车消费需求及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经有关部门研究决定,调整补贴申报截止时间并公告如下:
一、现将北京市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报截止时间由2026年11月30日24时延长至2027年1月10日24时,年度补贴资金使用完毕除外。如需更改补正相关信息的,应于2027年1月20日24时前完成更改并提交。逾期未提交补贴申请或补正相关信息的,不予补贴。
二、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人提交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均应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
三、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人提交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所载明的开票日期,以及转让的乘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载明的最近一次转让登记日期和新购置乘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载明的注册登记日期,均应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
本公告未规定事项,仍按《北京市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方案》(京商流通字〔2026〕2号)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北京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北京市商务局
202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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