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有关工作要求,市商务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在《北京市商务局行政检查裁量基准(2023年版)》的基础上,更新整理了商务系统行政检查类职权的裁量基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9月8日至9月14日
意见建议反馈途径:
1.电子邮箱:xugang@sw.beijing.gov.cn
2.来信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5号楼法制与公平贸易处(邮编:10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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