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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23年度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年报的通知

京商经字〔2024〕2号

发布时间:2024-05-13         信息提供:对外经济合作处

北京市各境外投资企业:
  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反映我国境内投资者对外直接投资情况,更好的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现对我市2023年度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年报工作作出如下通知,请各企业高度重视,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一、填报对象
  (一)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境外企业(机构)证书(注:以《企业境外投资(机构)证书》发证日期为准)并在境外完成注册手续的企业。
  (二)2023年12月31日前为实施对外承包工程项目而在境外设立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办公室(包括分公司、项目部、经理部等)。

  二、填报截止日期
  2024年6月30日(截止日后不予补报、修改,建议6月20日前填报)

  三、填报路径及填报方法
  (一)填报路径
  企业使用已有账号密码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
http://ecomp.mofcom.gov.cn),进入“我的应用-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非电子钥匙用户-统计类-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年报信息管理”进行报送。
  (二)相关附件及下载
  企业可到境外投资统计管理QQ群(1-12群)的群文件中下载参考附件:企业端用户手册、《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2023年12月29日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表》等。(相关文件均已上传至我市境外投资统计管理1-12群中,已在其他群人员无需重复添加)

四、填报需注意问题
  (一)年报报表中的境内投资者基本情况表(FDIN1)、境外企业基本情况表(FDIN2)、对外直接投资流量存量情况表(FDIN3)为必填报表,切勿漏报;成员企业间的债务工具情况(FDIN4表)、境外企业返程投资情况表(FDIN5表)、境内投资者通过境外企业再投资情况表(FDIN6)、境外主要矿产资源情况表(FDIN7)、境外电力生产领域投资情况表(FDIN8)、境外重点农产品产出情况表(FDIN9)均为年报重要报表,请涉及相关情况的企业高度重视,严格依照实际情况完整填报。
  (二)年报报表中涉及的财报数据均为企业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部分境外国家(地区)企业填报境外企业基本情况表(FDIN2)时,到年报填报截止日仍未出具审计财报的,则以上一年度经审计财报数据为准。
  (三)填写年报前请先核对“境内投资者管理”中的企业所有制性质、主管机关、行业,更新完善联系方式。境外暂停营业、筹备设立、撤注销的企业请在“境外企业信息管理”-“当前状态”中进行相应调整,撤、注销企业请及时联系我局办理境外投资备案证书注销手续。
  (四)根据《统计法》《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规定,填写境外投资统计年报是对外直接投资企业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是境内投资主体企业申报各类专项资金和扶持政策的前提条件。未按时报送年报的企业将不予补报,并列入商务部对外投资领域不良信用记录进行公示。

五、统计填报指导及培训
  我局拟举办北京市2023年度对外直接投资年报统计工作培训会,请各企业选派1名统计业务负责人员参会(建议优先选派财务人员),并自行下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
  培训时间:2024年5月24日  14:00—17:00
  培训地点:北京亮马河饭店会议中心二层万黛CD厅(朝阳区东三环北路8号)(容量约200人)
  参会者请务必于5月21日下午17:00前发送报名回执至联络人邮箱:bietca2013@126.com

六、咨询方式
  年报统计填报咨询:010-65198189 / 010-65198199
  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技术咨询:010-67870108-1-4
  对外投资业务管理咨询:010-55579401



附件:2023年度对外直接投资年报统计工作培训会参会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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