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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关于公开征集“夜京城” 地标、打卡地、生活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2         信息提供:消费促进处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推动全市夜间经济发展,助力北京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根据《北京国际消费中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促进夜间经济繁荣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京商消促字〔2022〕33号)要求,拟于近期对全市“夜京城”特色消费地标、融合消费打卡地、品质消费生活圈进行动态评估,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及条件
  在北京范围内,具有丰富夜间消费业态,已形成了一定夜间消费用户基础和行业影响力的商业主体单位。原则上,申报“夜京城”特色消费地标融合消费打卡地的单位应在全市60个重点商圈范围内,且在北京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质。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一并提交),需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材料不予退回。所需材料如下:
  (一)企业简介(见附件1)。
  (二)《申报信息表》(见附件2)。
  (三)活动照片。申报点位20221月以来举办的促进夜间消费的活动照片。

  三、征集方式
  (一)项目申报。自通知发布之日起,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报属地商务主管部门。
  (二)项目审核。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后汇总至市商务局。市商务局牵头成立评议小组对项目进行评议,完成后适时发布。

  四、征集时限
  申报单位可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331日向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报送材料。各区商务主管部门于202347日前将通过初审和拟推荐点位的申报材料和汇总表(盖章)报送至市商务局消费促进处

  五、工作要求
  (一)信息真实有效。申报单位应保证报送材料信息真实有效,并加盖公章。对信息不实的企业,取消申报资格。
  (二)做好配合工作。申报单位应积极配合相关评估、核查等工作。
  (三)信用记录良好。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支持:纳入全市联合惩戒“黑名单”的;纳入北京市商务领域不良信用记录名单,受到“不予支持”信用惩戒的;经审议其他不予支持的。

北京市商务局
2023322

附件下载:

附件1.企业简介
附件2.申报信息表
附件3.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联系表
附件4.通过初审或拟推荐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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