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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有关要求,我局对我局制发的或牵头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截至2023年8月31日备案)进行了集中清理。
现将清理结果《北京市商务局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与《北京市商务局决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北京市商务局2023年11月21日
政策解读:《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主办:北京市商务局
承办:北京市商务局综合事务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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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ICP备20001671号-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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