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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商务局
  3. [实施日期]
    2023-11-21
  4. [成文日期]
    2023-11-21
  5. [发文字号]
    京商法贸字〔2023〕33号
  6. [发布日期]
    2023-11-23
  7. [有效性]   
    有效
  8. [联合发文单位]
    ----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3         信息提供:法制与公平贸易处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有关要求,我局对我局制发的或牵头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截至2023年8月31日备案)进行了集中清理。

  现将清理结果《北京市商务局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与《北京市商务局决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北京市商务局
20231121

政策解读:《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附件1:北京市商务局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2:北京市商务局决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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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北京市商务局综合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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