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关于2017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财函〔2017〕314号)和《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京财企〔2015〕2277号)规定,为充分发挥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进一步支持我市企业积极开展对外投资合作业务,目前市商务委已完成项目前期审核工作,现将拟支持项目名单予以公示。
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以上项目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委反映。为便于核实了解情况,反映材料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一、公示时间:2017年11月13日-- 11月19日
二、联系电话:010-87211638(财务)、010-87211623 (机关党委)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