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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有奖发票活动火热进行中,这些开票要点请留意

发布时间:2026-02-26         信息提供:电子商务处

  北京有奖发票试点活动启动以来,受到广大消费者的热烈追捧,春节假期期间参与人数近400万人,上传发票超860万张,不仅让广大市民游客赢彩头、添喜气、得实惠,也有效构建了“消费触发—规范开票—便捷兑奖—信心提振”的良性发展生态,推动消费潜力持续释放,为北京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注入强劲动力。

  为保障有奖发票活动规范、公平、有序开展,维护活动严肃性和正常的发票管理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针对活动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部分开票相关问题,现明确相关操作规范,提醒广大消费者和商家共同遵守。

  1. 个人为了参与有奖发票活动,要求商家开具未实际发生消费情形或者与实际消费情形不符的发票,商家可以拒绝吗?
  答:可以拒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虚开发票行为,包括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发票。为参与有奖发票活动提出此类开票要求,商家有权依法拒绝。

  2. 个人为了参与有奖发票活动,要求商家对一笔消费分拆成多张发票,或要求将多笔消费合并开票,商家可以拒绝吗?
  答:可以拒绝。为了参与有奖发票活动,个人要求商家对发票进行不合理分拆、合并开具,商家可直接拒绝该类不合理要求。

  3. 个人为了参加有奖发票活动,在未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下,要求商家开具红字发票并重新开具发票,商家可以拒绝吗?
  答:可以拒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开具电子发票后,仅在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法定情形时,才应当按照规定开具红字发票。无上述情形,且无正当理由开红字票并重新开票,商家可拒绝。

  4. 个人为了参与有奖发票活动,要求商家对同一笔消费,通过更改购买方信息反复进行红冲后再开具,商家可以拒绝吗?
  答:可以拒绝。该类行为违背有奖发票活动初衷和发票管理相关规范,商家有权拒绝此类不合理开票要求。

  规范发票开具是有奖发票活动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希望广大消费者依法依规参与活动、理性提出开票诉求,各商家严格按照规定开具发票,携手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消费和活动环境,让有奖发票的惠民红利更好惠及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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