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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重点内外贸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09         信息提供:外贸运行处

各行业协会商会、有关企业:

  根据商务部关于推荐重点内外贸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的通知要求,为做好北京市重点内外贸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推荐工作,有效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运营规范、服务能力强、带动效应显著原则,打造一批北京市重点内外贸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加强推广应用,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增强服务实效,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二、推荐参考指标
  综合考虑基础条件、服务能力、实际效果等三个方面指标,择优推荐重点内外贸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参考指标详见附件1。

  三、工作安排
  地方性行业协会、商会,电商平台、专业服务机构、金融保险机构、供应链服务企业等各类主体建设的服务平台,按照自愿申请原则,建设主体向北京市商务局提出推荐申请。各建设主体推荐的重点平台不超过1个。
  申请单位应根据附件1相关要求,填写《重点内外贸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申请书》(附件2),并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指标的佐证材料。电子版材料连同书面推荐材料一式三份于6月20日前寄至指定地址。
  书面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北京市政府西门,联系人:常先生。
  (联系人:外贸运行处,010-55579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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