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商函字〔2023〕714号
各自贸组团所在区政府:
为进一步落实商务部《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高标准推进制度性开放的若干措施》和市“两区办”《关于做好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有关工作的函》的相关要求,加快我市自贸区重点行业再制造试点措施获批实施,现将《北京市商务局关于自贸区开展重点行业再制造产品进口试点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区实际,认真组织市场主体开展试点方案拟制报送等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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