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繁体 服务承诺 网站无障碍 用户中心 移动版 智能问答

当前位置:首页>北京市外贸稳增长专题>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本市2024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1         信息提供:外贸运行处

各有关进口企业:

  根据商务部《2024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总量、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商务部公告2023年第42号)的要求,本市符合2024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申请条件的企业,请按照公告要求于2023年11月9日前将申请材料(一式二份)报送到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358房间(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三环路六里桥西南角)。

  特此通知。

附件下载:

商务部公告2023年第42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微信公众号

  • 政务微博

主办:北京市商务局

承办:北京市商务局综合事务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19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118号

京ICP备20001671号-5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商务局”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