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进口企业:
根据《2022年新西兰羊毛和毛条、澳大利亚羊毛进口国别关税配额管理实施细则》(商务部 海关总署2021年第43号)的要求,请本市有进口需求且符合公告申请条件的企业,按照公告要求于2022年9月20日前,将申请材料(一式二份)报送到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358房间(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三环路六里桥西南角)。
特此通知。
(联系人:外贸运行处 杜雨潇,联系电话:55579518;市政务服务中心 侯佳,联系电话:89150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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