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华一次性铝制容器、平底锅、托盘和盖子(铝制餐具)发起反规避立案调查
2026年2月10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应铝箔容器制造商协会 (AFCMA) 及其会员企业 Durable Packaging International、D&W Fine Pack, LLC、Handifoil Corp.、Penny Plate, LLC、Reynolds Consumer Products, LLC、Shah Foil Products, Inc.、Smart USA, Inc. 和 Trinidad/Benham Corp.(统称申诉方)提交的申请,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一次性铝制容器、平底锅、托盘和盖子(铝制餐具)发起反规避立案调查,涉案产品的海关编码为7615.10.7125、7612.90.1090、7615.10.3015、7615.10.3025、7615.10.7130、7615.10.7155、7615.10.7180、7615.10.9100、8309.90.0000。
申诉方声称,部分生产商使用原产于中国的铝箔,在阿联酋简单组装成铝制餐具,然后将这些铝制餐具从泰国和越南出口到美国,从而规避了美国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铝制餐具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因此,根据《1930年关税法》(该法)第19 CFR 351.226(c)条的规定,上述产品应被纳入涉案产品的范围内,并对其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编译自:美国商务部官网)
(王珊珊编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