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华玻璃纤维门板启动双反立案调查
2025年4月10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应美国玻璃纤维门联盟(American Fiberglass Door Coalition)提交的申请,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701条和731条,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玻璃纤维门板(Polypropylene Corrugated Boxes)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涉案产品在美国海关税则号3925.20.0010、4418.29.4000、4418.29.8030、4418.29.8060、7019.90.51.50项下。
此次双反调查的涉案产品是玻璃纤维门板(包括玻璃纤维侧窗),无论成品或半成品,无论已组装或未组装,无论预装或包含在入户门系统中。涉案的玻璃纤维门板(包括玻璃纤维侧窗)由至少一层玻璃纤维表皮、通常由木材或复合材料制成的框架、底部横梁和顶部横梁、粘合材料(包括粘合剂或紧固件)、隔热泡沫组成,并且可能与玻璃组装在一起。涉案商品包括玻璃纤维门板和侧窗,无论门表面是否上漆,是否包含用于门组件的开口,无论是否已组装,门内是否装有玻璃窗。申诉方在申诉书中共列出了约70家中国生产商/出口商。
据美国商务部统计,2022~2024年,美国自中国玻璃纤维门板的进口额分别为1.40亿美元、1.22亿美元和1.78亿美元,进口量分别为4.4万吨、4.4万吨和6.5万吨。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2023年和2024年,美国自中国涉案产品的进口额同比分别下降13.0%和增长45.3%,进口量同比分别下降0.05%和增长48.9%。
根据相关法律程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将于2025年5月4日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玻璃纤维门板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和产业损害初裁;若认定对美国国内同类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美国商务部将分别于2025年6月13日和8月27日作出反补贴初裁和反倾销初裁。
(编译自:美国商务部官网)
(王珊珊编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