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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华木模和木制品启动双反立案调查

发布时间:2020-03-26         信息提供:

  2020年1月29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应美国木制品生产商联盟(Coalition of American Millwork Producers)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和巴西的进口木模和木制品(Wood Mouldings and Millwork Products)启动反倾销立案,同时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木模和木制品启动反补贴立案调查。涉案产品在美国海关税则号4409.10.4010、4409.10.4090、4409.10.4500、4409.10.5000、4409.22.4000、4409.22.5000、4409.29.4100、4409.29.5100、4409.10.6000、4409.10.6500、4409.22.6000、4409.22.6500、4409.29.6100、4409.29.6600、4418.99.9095、4421.99.9780下。

  此次双反调查的涉案产品为木模和木制品,由木材(不分品种)、层压单板木材(LVL)或木材及复合材料(其中复合材料占商品总额的比重不到50%)制成,所涵盖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内、外门框(包括分体式、平门式、止动式、单钩式或双钩式),门框或门框套件,门框装饰件或套装,竖梃,横杆,模子等。

  申诉方声称,原产于中国的进口木模和木制品在美国的销售价格低于正常价值,并且存在政府补贴(补贴项目包括:(1)政府低于合理回报为木模和木制品生产商提供土地、为国有企业提供土地、电力、水力,以及锯木、胶合板、尿素、甲醛、脲醛树脂等原材料;(2)政府为木模和木制品生产企业提供的政策性贷款、国有企业优惠贷款、根据“东北振兴计划”为企业提供贷款和利息补贴等各种优惠贷款,(3)对外贸易发展基金资助、出口援助补贴、发展著名出口品牌和中国世界顶级品牌的中央政府补贴、出口利息补贴、广东省工业外向型发展基金、省级科技创新基金、山东省环保产业研究与发展基金、污水处理补贴、国家重点技术改造基金等国家赠款,(4)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减免增值税、内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的所得税抵免、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的税收减免、政府“企业所得税法”下的所得税计划、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和进口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从而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因此申请对其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在立案公告中,美国商务部预计中国涉案产品的倾销幅度为181.17%~359.16%,补贴率超过2%。

  据美国商务部统计,2016~2018年,美国自中国木模和木制品的进口量分别为2.78亿米、2.72亿米和2.68亿米,进口额分别为9939.3万美元、1.58亿美元和2.08亿美元。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2017和2018年,美国自中国涉案产品的进口量同比分别下降2.2%和1.6%,进口额同比分别增长59.4%和31.6%。

  根据相关法律程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将于2020年2月24日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木模和木制品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初裁;若认定对美国国内同类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美国商务部将分别于2020年4月12日和6月16日作出反补贴初裁和反倾销初裁。

(编译自:美国商务部网站)
(王珊珊 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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