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届日欧数字伙伴关系部长级会议在比利时召开
5月5日,第4届日欧数字伙伴关系部长级会议在比利时布鲁塞尔召开,会议发布的共同声明要点如下:
第一,数据治理与可信数据自由流动。双方认识到,无缝且安全的数据流通是现代经济和人工智能发展的基础,因此决定启动“日欧数据战略工作组”。 在此基础上,双方就欧洲与日本数据空间的共同开发及互操作性的具体用例进行了深入讨论。为应对数字保护主义、确保开放可信的数据流通,双方重申了推进可信数据自由流动具体化的相关举措。在数字身份与信任服务方面,双方完成了数字身份相关证书的互操作性验证实验,确保证书可在不同国家和地区间实现有效签发、保管、出示与核验。双方还启动了关于认证电子签名服务提供商验证问题的讨论。
第二,人工智能与量子技术。在人工智能领域,双方重申关于推动负责任的人工智能创新、促进安全可信赖人工智能发展的共同承诺,确认将签署相关合作文件。在人工智能治理方面,双方强调有必要在相关国际框架下持续开展信息交换,并在联合国等国际论坛上协调立场,鼓励包括全球南方国家在内的更多政府支持广岛人工智能进程的原则并加入该进程的朋友小组。双方还确认将加强合作,深化对治理框架的相互理解,决定就公共部门引入人工智能的最佳实践开展交流。在量子技术领域,双方对根据《日欧量子科学技术合作强化意向书》所取得的合作进展表示肯定,确认将进一步强化研究合作,并就量子通信技术交换了意见。
第三,数字基础设施与经济安全保障。在海底电缆方面,双方对日欧全球连接性政策议题联合工作组会议的召开表示欢迎,同意继续推进该工作组的各项活动。在5G和6G方面,双方对“6G-MIRAI-HARMONY”共同研究项目的进展表示肯定,进一步强化了在6G技术及未来通信网络国际标准化方面的合作关系。在半导体方面,双方确认了相关谅解备忘录的执行情况,承诺持续有效利用“早期预警机制”,开展信息交换,以防范并减轻地缘政治及自然灾害对供应链可能造成的扰乱。在网络安全方面,双方对今年1月举行的第7次日欧网络对话所取得的进展表示欢迎,表明将推动在物联网产品网络安全认证制度方面的合作。同时,双方将继续通过日美欧工业控制系统网络安全周以及日本-东盟网络安全能力构建中心等平台,在印度太平洋地区持续开展网络安全能力建设领域的合作。
第四,平台管制。双方认识到在线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性并确认将推动适当政策出台,以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环境中的身心健康及合法权益。欧方表示将切实执行包括《数字服务法》在内的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对日本总务省与欧盟通信网络、内容与技术总局作为各自执法机构,为深化在《数字服务法》及日本《信息流通平台对策法》执行过程中就共同关切事项开展合作而签署合作文件表示欢迎。
第五,今后方针。双方决定就电子游戏及影像内容战略等新议题,推进实务层面的信息交换,并确认日欧数字伙伴关系今后将进一步朝着产出具体成果的方向发展。双方认识到,产业界的积极参与必不可少,因此已着手探讨在第三国开展联合活动,例如在安全可靠数字基础设施领域,实现技术与商业优势的互补。双方同意在坚持多边主义与贸易开放性等共同利益的多边框架内构建合作关系,并与其他伙伴开展联动。
编译自日本经济产业省
(编译:李荟)
(校对:高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