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繁体 服务承诺 网站无障碍 访问我的专属空间 移动版

当前位置:首页>贸易摩擦应对>世贸动态

欧洲议会通过更新版普惠制条例

发布时间:2026-05-27         信息提供:法制与公平贸易处

  4月29日,欧洲议会正式通过新版普惠制条例。新规将维持10年有效期,允许60余个发展中国家以低关税乃至零关税向欧盟出口商品,惠及人口超20亿。新规新增了《巴黎协定》等人权和环境公约的批准要求,并就两大争议达成安排:为避免普惠制政策受损,移民遣返合作设置了至少12个月的强制磋商期(仅当受惠国持续拒绝配合接收遣返移民,且历经至少12个月强制磋商后仍未有改观时,欧盟才可取消其普惠制关税优惠资格);大米进口一旦较10年均值激增45%将自动触发保障措施。条例尚待欧盟理事会正式通过。

  编译自欧盟议会网站

(编译:刘兵)

(校对:李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微信公众号

  • 政务微博

主办:北京市商务局

承办:北京市商务局综合事务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19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118号

京ICP备20001671号-5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商务局”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