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议会通过更新版普惠制条例
发布时间:2026-05-27 信息提供:法制与公平贸易处
4月29日,欧洲议会正式通过新版普惠制条例。新规将维持10年有效期,允许60余个发展中国家以低关税乃至零关税向欧盟出口商品,惠及人口超20亿。新规新增了《巴黎协定》等人权和环境公约的批准要求,并就两大争议达成安排:为避免普惠制政策受损,移民遣返合作设置了至少12个月的强制磋商期(仅当受惠国持续拒绝配合接收遣返移民,且历经至少12个月强制磋商后仍未有改观时,欧盟才可取消其普惠制关税优惠资格);大米进口一旦较10年均值激增45%将自动触发保障措施。条例尚待欧盟理事会正式通过。
编译自欧盟议会网站
(编译:刘兵)
(校对: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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