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调整钢、铝、铜进口关税计税规则
发布时间:2026-05-12 信息提供:法制与公平贸易处
4月2日,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一项公告,对进口钢铁、铝和铜产品的第232条款关税进行系统性调整。此次调整的核心变化在于将关税计税基础改为按进口产品的“全部海关价值”征收,而非此前基于人为压低的外国价格计算。新规则自2026年4月6日起生效。根据公告,完全或几乎完全由铝、钢或铜制成的产品(如钢卷、铝板)按其全部价值征收50%的关税;主要由钢、铝或铜制成的衍生产品征收25%的关税;部分金属密集型工业设备和电网设备在2027年底前征收15%的关税。在国外制造但完全使用美国钢、铝和铜生产的产品适用10%的关税,而钢、铝或铜含量不超过15%的产品不再适用该关税。公告终止了此前针对衍生产品的单独纳入程序,建立了由商务部长与美国贸易代表共同执行的“滚动纳入机制”,即美国商务部长与美国贸易代表可以随时、分批次地将新的衍生产品纳入关税征收范围,而不需要等待固定的审查周期或重新立法。
编译自美国白宫网站
(编译:林鑫雨)
(校对:戴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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