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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与南方共同市场就农业保障机制达成一致

发布时间:2026-01-21         信息提供:法制与公平贸易处

  12月17日,欧洲议会与欧盟理事会谈判代表就欧盟与南方共同市场的贸易协议中农业保障措施达成非正式协议,旨在推动协议生效并加强对欧盟农业的保护。根据该协议,若来自阿根廷、巴西、巴拉圭和乌拉圭的敏感农产品(如家禽、牛肉、鸡蛋、柑橘和食糖)进口对欧盟生产者造成冲击,欧盟委员会可暂时中止关税优惠。协议明确了更为严格和清晰的触发条件:若某类产品的进口量较前三年平均水平增长超过8%,将被视为造成“严重损害”,并触发是否暂停关税优惠的调查;若产品价格较前三年平均水平下降超过8%,同样可启动调查;应欧盟产业请求,委员会可将监测范围扩展至非敏感产品;调查时限方面,非敏感产品原则上需在6个月内完成,敏感产品则应尽快完成,最迟不超过3个月;对敏感产品,可在通报后21天内采取临时措施。欧盟委员会将对相关进口进行持续监测,至少每半年向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提交评估报告。同时,委员会将推动进口产品在动物福利和农药使用等生产标准上与欧盟规则更好对接。

  编译自欧盟议会网站

(编译:刘兵)

(校对: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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