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与印度尼西亚完成自由贸易协议谈判
9月23日,欧盟与印度尼西亚正式结束了《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CEPA)和《投资保护协定》(IPA)的谈判。这标志着双方在加强经济合作、促进贸易投资以及推动能源和原材料供应链安全方面的重要一步。
CEPA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给予欧盟企业“特许”市场准入。取消98.5%税目进口关税,简化欧盟商品对印尼出口程序(重点涵盖汽车与农食)。在计算机与电信等关键服务领域,允许欧盟企业全资持有与提供服务。为欧企在电动汽车、电子、制药等战略行业投资开辟新通道,促进双方供应链与价值链深度融合。强化对商标等知识产权的保护,提供对侵权的救济与反假工具;特别设立中小企业专章,也设置相关措施提升印尼消费者福祉。
二是关税取消与敏感产品保护。对欧盟优势农产品(乳制品、肉类、果蔬、各类加工食品)取消关税,显著提升进入印尼市场的竞争力。保护221项欧盟与72项印尼农食地理标志产品。对大米、糖、新鲜香蕉等敏感品维持现有关税;对其他敏感品通过精细化配额控制进入欧盟市场。
三是助力可持续发展与绿色转型。全面纳入欧盟贸易与可持续发展评估目标,在气候、环境保护及劳工权益等领域设定具有约束力的条款,并强化其执行机制。以《巴黎协定》为协议核心条款,促进可再生能源与低碳技术相关的贸易与投资。就贸易相关的环境与气候议题建立合作、对话与便利化平台,涵盖棕榈油等重点领域,推动贸易、社会保护与环境治理协同前进。
四是关键原材料的安全与可持续供应。印尼是诸多绿色与数字产业关键原材料的全球要地,协议通过降税、出口便利、环境影响评估与深化协作,打造可预期、可靠且可持续的供应链体系。
编译自欧盟委员会网站
(编译:刘兵)
(审校:戴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