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华己二酸作出反倾销终裁
发布时间:2026-06-15 信息提供:法制与公平贸易处
2026年5月5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己二酸(Adipic Acid)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中国生产商/出口商的反倾销税为29.1%—42.3%。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ex 2917 12 00(TARIC编码为2917 12 00 1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2025年3月1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己二酸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
(编译自:欧盟委员会网站)
(潘晓君编译)
(赵广霞校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