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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对华聚酰胺纱线作出反倾销初裁

发布时间:2026-05-13         信息提供:法制与公平贸易处

  2026年3月2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聚酰胺纱线(Yarns of Polyamide)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中国企业的临时反倾销税率为 57.7%—90.1%。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5402 31 00、5402 45 00、5402 51 00和5402 61 0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2025年7月29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聚酰胺纱线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

(编译自:欧盟委员会网站)

(潘晓君编译)

(赵广霞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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