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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华活性阳极材料作出双反终裁

发布时间:2026-03-26         信息提供:法制与公平贸易处

  2026年2月1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活性阳极材料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为93.50%~102.72%(经过出口补贴的调整,征收93.50%~102.72%的现金保证金);同时裁定中国企业的补贴率为66.82%~66.86%。

  2025年1月15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应美国活性阳极材料生产商联盟(the American Active Anode Material Producers)(成员企业包括Anovion Technologies、Syrah Technologies LLC、NOVONIX Anode Materials LLC、Epsilon Advanced Materials以及SKI US, Inc.)提交的申请,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701条和731条,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活性阳极材料(Active Anode Material)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涉案产品在美国海关税则号2504.10.5000、3801.10.5000、3801.90.0000项下。

(编译自:美国商务部官网)

(王珊珊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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