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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对涉华磺酸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发布时间:2026-03-04         信息提供:法制与公平贸易处

  2026年1月19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第ADC49号案件的最新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大陆、印度、印度尼西亚、伊朗、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进口磺酸(Linear Alkyl Benzene Sulphonic Acid)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否定性终裁,决定自即日起终止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涉案产品主要用于硫化多种物质,例如制备洗涤剂中的石蜡,也用于生产洗衣粉、洗碗液以及其他工业清洁剂;涉案产品的巴基斯坦税号为3402.3100。

  2025年5月23日,巴基斯坦对原产于中国大陆、印度、印度尼西亚、伊朗、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进口磺酸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案件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编译自: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官网)
(文  璐编译)
(赵广霞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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