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华L-赖氨酸作出反补贴初裁
发布时间:2026-03-04 信息提供:法制与公平贸易处
2026年1月16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L-赖氨酸作出反补贴初裁,裁定中国企业的补贴率为39.50%~80.37%。
根据美国商务部公布的相关法律程序,美国商务部将于2026年5月18日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L-赖氨酸作出反补贴终裁。
2025年6月24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应美国赖氨酸公平贸易联盟(the Lysine Fair Trade Coalition)提交的申请,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701条和731条,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L-赖氨酸(L-lysine)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涉案产品在美国海关税则号2922.41.0090、2922.41.0010、2922.49.4950、2309.90.9500项下。
(编译自:美国商务部官网)
(王珊珊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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