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华玻璃纤维门板作出反倾销初裁
发布时间:2026-03-04 信息提供:法制与公平贸易处
2026年1月16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玻璃纤维门板作出反倾销初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为33.78%~147.85%(经过出口补贴的调整,征收33.75%~147.82%的现金保证金)。
根据美国商务部公布的相关法律程序,美国商务部将于2026年5月15日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玻璃纤维门板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
2025年4月15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应美国玻璃纤维门联盟(American Fiberglass Door Coalition)提交的申请,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701条和731条,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玻璃纤维门板(Polypropylene Corrugated Boxes)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涉案产品在美国海关税则号3925.20.0010、4418.29.4000、4418.29.8030、4418.29.8060、7019.90.51.50项下。
(编译自:美国商务部官网)
(王珊珊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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