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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耳其对涉华冷轧不锈钢板卷作出反倾销终裁

发布时间:2026-02-05         信息提供:法制与公平贸易处

  2025年12月27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5/44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冷轧不锈钢板卷(土耳其语:soğuk haddelenmiş paslanmaz yassı çelik ürünler)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中国涉案产品以到岸价(CIF)征收3.95%的反倾销税;同时对印度尼西亚涉案产品作出否定性终裁,不对印度尼西亚实施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7219.31.00.00.00、7219.32.10.00.00、7219.32.90.00.00、7219.33.10.00.00、7219.33.90.00.00、7219.34.10.00.00、7219.34.90.00.00、7219.35.10.00.00、7219.35.90.00.00、7220.20.21.00.11、7220.20.21.00.12、7220.20.29.00.11、7220.20.29.00.12、7220.20.41.00.11、7220.20.41.00.12、7220.20.49.00.11、7220.20.49.00.12、7220.20.81.00.11、7220.20.81.00.12、7220.20.89.00.11和7220.20.89.00.12。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2024年6月28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冷轧不锈钢板卷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编译自:土耳其官方公报)
(文 璐编译)
(赵广霞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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