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对华汽车玻璃作出反规避终裁
2025年12月22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5年第832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汽车玻璃(葡萄牙语:vidros automotivos)反规避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决定将原产于马来西亚的挡风玻璃[(vidros automotivos laminados (para-brisas)]纳入征税范围,涉案生产商/出口商Xinyi Energy Smart(Malasia)的反倾销税为2281.39美元/吨,马来西亚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反倾销税为2761.35美元/吨。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7007.21.00、7007.29.00、8708.29.99和8708.22.00。该措施的有效期同现行反倾销措施的期限。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25年4月24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5年第27号公告,应巴西自动玻璃工业技术协会(ABIVIDRO)提交的申请,对中国产汽车玻璃发起反规避调查,审查原产于中国的挡风玻璃是否经由马来西亚出口至巴西以规避现行反倾销措施。案件对规避行为的分析期为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对贸易流变化的分析期为2019年7月至2024年6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编译自:巴西官方公报网)
(赵广霞编译)
(潘晓君校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