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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对华柠檬酸作出第五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发布时间:2026-01-21         信息提供:法制与公平贸易处

  2025年12月18日,泰国反倾销反补贴分委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柠檬酸(参考英语:Citric Acid)作出第五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裁定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基于到岸价(CIF)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57.79%,有效期为5年。涉案产品的泰国海关编码为2918.14.00.000。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2025年1月15日,泰国商业部外贸厅发布公告称,应泰国国内企业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柠檬酸发起第五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案件调查期间,对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以保证金的形式征收,自2025年1月18日起生效,有效期不超过1年。

(编译自:泰国政府公报网)

(赵广霞编译)

(文  璐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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