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对涉华聚苯乙烯作出反倾销终裁
发布时间:2025-12-24 信息提供:法制与公平贸易处
2025年11月12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5/37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地区、印度、韩国、俄罗斯和泰国的进口聚苯乙烯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以到岸价(CIF)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其中,中国大陆税率为7.37%。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2024年5月14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地区、印度、韩国、俄罗斯和泰国的进口聚苯乙烯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
(编译自:土耳其官方公报)
(文 璐编译)
(赵广霞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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