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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对华冷轧不锈钢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发布时间:2025-12-24         信息提供:法制与公平贸易处

  2025年11月10日,泰国反倾销反补贴分委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冷轧不锈钢卷材、片材和带材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基于到岸价(CIF)维持现行税率不变,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率为8.5%—33.32%。涉案产品的泰国海关编码为72193200030、72193200040、72193300030、72193300040、72193400030、72193400040、72193500030、72193500040、72202010030、72202010040、72202090030、72202090040。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2024年11月20日,泰国商业部外贸厅发布公告称,应泰国国内企业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冷轧不锈钢卷材、片材和带材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案件调查期间,对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以保证金的形式征收,有效期不超过1年。

(编译自:泰国政府公报网)
(赵广霞编译)
(文  璐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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