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涉华环氧树脂作出反倾销终裁
发布时间:2025-09-19 信息提供:法制与公平贸易处
2025年7月2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大陆、泰国及中国台湾地区的进口环氧树脂(Epoxy Resins)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裁定中国大陆生产商/出口商的反倾销税为17.3%~33.0%;泰国生产商/出口商反倾销税为29.9%;中国台湾地区生产商/出口商反倾销税为10.8%~11.0%。同时,终止对原产于韩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ex 2910 90 00、ex 3824 99 92、ex 3824 99 93和ex 3907 30 00(TARIC编码为2910 90 00 05、3824 99 92 96、3824 99 93 10、3907 30 00 05、3907 30 00 20和3907 30 00 8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措施自公告发布次日起生效。
2024年7月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大陆、韩国、泰国及中国台湾地区的进口环氧树脂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编译自:欧盟委员会网站)
(潘晓君编译)
(赵广霞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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