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华浮法玻璃制品作出反倾销初裁
2025年7月15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浮法玻璃制品作出反倾销初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为246.68%~311.81%(经过出口补贴的调整,征收246.66%~311.79%的现金保证金)。2025年5月19日,美国商务部已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浮法玻璃制品作出反补贴初裁,裁定中国企业的补贴率为11.41%~891.62%。
根据美国商务部公布的相关法律程序,美国商务部将于2025年12月1日对华浮法玻璃制品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
2025年1月8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应美国企业Vitro Flat Glass, LLC和Vitro Meadville Flat Glass, LLC提交的申请,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701条和731条,决定对原产于中国和马来西亚的进口浮法玻璃制品(Float Glass Products)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涉案产品在美国海关税则号7005.10.8000、7005.21.1010、7005.21.1030、7005.21.2000、7005.29.1810、7005.29.1850、7005.29.2500、7007.29.0000、7008.00.0000、7009.91.5010、7009.91.5095和7009.92.5010项下。
(编译自:美国商务部官网)
(王珊珊编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