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对华汽车轮胎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5年7月4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5年第744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汽车轮胎(葡萄牙语:pneus novos de borracha para automóveis de passageiros)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1.25美元/千克~1.77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涉案产品为65和70系列汽车轮胎,轮辋尺寸为13英寸和14英寸,轮胎宽度为165毫米、175毫米和185毫米,涉及南共市税号4011.10.00项下的产品。本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24年7月25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4年第35号公告称,应巴西行业协会Associação Nacional da Indústria de Pneumáticos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汽车轮胎启动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月~2023年12月,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1月~2023年12月。涉案产品包括65和70系列汽车轮胎,轮辋尺寸为13英寸和14英寸,轮胎宽度为165毫米、175毫米和185毫米。
(编译自:巴西官方公报网)
(赵广霞编译)
(文 璐校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