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对涉华铁或非合金钢冷轧钢卷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5年6月21日,马来西亚投资、贸易及工业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日本、韩国和越南的进口宽度大于等于1300毫米的冷轧钢卷(Cold Rolled Coils of Iron or Non-Alloy Steel)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其中,对中国和日本的涉案产品作出肯定性终裁,裁定对中国和日本的涉案产品继续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中国生产商/出口商的税率为4.76%~26.38%,日本生产商/出口商的税率为26.39%,该措施自2025年6月23日起生效,至2030年6月22日终止;同时对韩国和越南的涉案产品作出否定性终裁,裁定自2025年6月23日起终止对韩国和越南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并且终止调查。
2024年12月24日,马来西亚投资、贸易及工业部发布公告,应马来西亚国内生产企业Mycron Steel CRC Sdn. Bh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日本、韩国和越南的进口宽度大于等于1300毫米的冷轧钢卷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不包括镀锡黑钢板和用于汽车及翅片式变压器终端的冷轧钢卷。涉案产品的马来西亚协调关税税号东盟协调税则编码为7209.15.00 00、7209.16.90 00、7209.17.90 00和7209.18.99 00。
(编译自:马来西亚投资、贸易及工业部官网)
(赵广霞编译)
(文 璐校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