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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华谷氨酸钠作出反规避终裁

发布时间:2025-08-27         信息提供:法制与公平贸易处

  2025年5月29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谷氨酸钠作出反规避终裁。此次调查是美国商务部于2024年5月15日启动,涉案产品的海关编码为2922.42.1000、2922.42.5000、2103.90.7200、2103.90.7400、2103.90.7800、2103.90.8000、2103.90.9091。

  美国商务部作出反规避终裁认定:部分企业使用来自中国的原料,在马来西亚加工成谷氨酸钠,再出口至美国市场,从而规避了美国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谷氨酸钠的反倾销措施。因此,适用于中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应同样适用于进口自马来西亚的产品。

(编译自:美国商务部官网)
(王珊珊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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