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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非对进口扁轧制品作出保障措施终裁

发布时间:2025-07-17         信息提供:法制与公平贸易处

  2025年5月16日,WTO发布通报,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代表南部非洲关税同盟-SACU,成员国包括纳米比亚、南非、莱索托、斯威士兰和博茨瓦纳)对进口铁、非合金钢或其他合金钢扁轧制品(Certain Flat-rolled Products of Iron, Non-alloy Steel or Other Alloy Steel)作出保障措施终裁,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保障措施税,税率为:第一年13%、第二年11%、第三年9%,征收期限为3年。涉案产品的南非税号为7208.10、7208.25、7208.26、7208.27、7208.36、7208.37、7208.38、7208.39、7208.40、7208.51、7208.52、7208.53、7208.54、7208.90、7211.14、7225.30、7225.40、7225.99、7226.99。本案保障措施不适用于取向硅电工钢。

  2024年2月23日,南非对进口铁、非合金钢或其他合金钢扁轧制品启动保障措施立案调查。

(编译自:世贸组织官网)

(潘晓君编译)

(赵广霞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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