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华烷基磷酸酯作出双反终裁
发布时间:2025-06-12 信息提供:法制与公平贸易处
2025年4月2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烷基磷酸酯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为152.38%~269.02%(经过出口补贴的调整之后,征收126.45%~243.09%的现金保证金);补贴率为81.82%~491.21%。
根据美国商务部公布的相关法律程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将于2025年6月2日对华烷基磷酸酯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终裁,如果为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美国商务部将于2025年6月9日正式发布反倾销征税令和反补贴征税令。
2024年5月20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应美国企业CL-IP America, Inc. 提交的申请,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701条和731条,决定对原产于中国和印度的进口烷基磷酸酯(Alkyl Phosphate Esters)启动反倾销调和反补贴立案调查。涉案产品在美国海关税则号2919.90.5010、3824.99.5500项下。
(编译自:美国商务部官网)
(王珊珊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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